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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仲介打官司打輸的心得 地政司檢舉我贏了

amberst wrote:
仲介都是依照 民法568條 要求給付報酬,
居間報酬分為 報告居間 跟媒介居間,
他有帶看 就符合報告居間,...(恕刪)


除非仲介買通了法官或是遇到3歲,6歲不懂拒絕強姦..........

就算找別家買也得付上一家仲介費??
被仲介帶看就等同綁架?
從此仲介的房產交易會是一灘死水
第一個起來跳腳的會是賣家,不是買家



kimq9luts3er wrote:
除非仲介買通了法官或...(恕刪)


啊 這邊我少講了一段...這是我的錯

這邊的情況是 假設你被帶看屋 "且跟屋主見過面" ,"或是有證據說明你跟屋主接觸過"
雖然你沒簽過約
但最後你買了這間..

但是屋主那一方 仲介還是可以依照 報告居間, 要求你跟屋主給付報酬

因為 仲介對 屋主報告 進而成交 這邊是有一各因果關係....
在此釐清一下 原本我的講法錯了

原本麻辣天是問
"如果只帶看房,沒有簽斡旋沒和屋主談過錢...那規避也適用嗎...是不是也不能找別仲介買了?"
這邊講的是 規避 但是別忘了 你最後也是買這間
就算買得人閃過
但賣屋的可能閃不過 因為客戶是仲介介紹的. 也就是 有因果關係
行政檢舉告訴...請問是針對哪件事?
amberst wrote:
9/1日更新今天地政...(恕刪)
icewalker wrote:
行政檢舉告訴...請...(恕刪)


針對 他沒有給我看過不動產說明書
依照規定 仲介在媒介客戶時,依照不動產經記管理條例,
要依照不動產說明書 給客戶說明,

但永x的仲介從頭到尾沒給我看過不動產說明書, 他是事後才跟地政司說有,然後再補件
雖說, 地政司也很混, 竟然接受不動產說明書是用補件的 ,但是上面沒有屋主簽名,
永x的仲介竟然是用,一般要約書裡面屋主簽名的哪一頁, 直接當作不動產說明書裡屋主有簽名的部份,這才出事的...
因為屋主沒看過這本 也沒簽過....

這是違反不動產經記管理條例 這個你問一般仲介就知道 他們都很熟

但該仲介 從頭到尾沒跟我講過這一點 足見其仲介過程有嚴重暇吃.

不動產說明書 就是你常看到 啥淹水屋 輻射屋 兇屋時,一定要出示給客戶看得那個
不是很懂, 這個案子和"沒有看過不動產說明書"有什麼直接關聯嗎??
Coolman714 wrote:
不是很懂, 這個案子...(恕刪)


我看完認為應該沒有關聯

針對一開始仲介告開版的官司我想原則仲介勝訴!

但是在當初看屋的過程中(付斡旋)
仲介依規定要給買方看一份"房屋現況說明書"這說明書製作完成需委託銷售人簽名
說明書中應包含房屋建物及土地謄本.地籍圖.建物平面圖.房屋現況(有沒有漏水.是否是凶宅等等一堆....)

再買方付斡旋時給仲介時.仲介沒給買方詳閱這本說明書
我想當初這仲介因該偷懶或其他因素沒做這份說明說書

最後買方雖然官司輸了.但是也跟地政司指出上開仲介缺失"應該有高人指點 呵呵".

最後結論應該是開版輸了民事賠償的官司.但是仲介也因疏失被停照(兩敗俱傷 哀).....

有誤請更正
天堂裡沒有幽默,因為幽默的祕密來源不是喜悅而是悲傷。~~馬克吐溫 ~~
目前在談的案子, 強烈要求仲介刪除"若與賣方其他仲介成交,仍需付仲介費"條款, 仲介考慮了一下, 就刪了, 雙方於刪除線上簽名.
以後看房子要先用別人名子

確定買才自己下去

這樣是不是就可以避掉了
原來還會有這樣的陷阱喔

大部份人沒這種常識 ,
會只單純以為有註7天讓你談談不成換家仲介試 ,
原來三個月內都沒失效喔???
要是明知仲介抓住你超想買下的心 ,
價錢踩的比屋主還硬 ,
擺爛慢來急死你讓你加價 ,
也只能接受嗎

amberst wrote:
所以你透過其他家,在法律上的認定,你還是規避服務費,除非買得人不是你三等親內的,不然就等三個月過,風險較小,
上面這點 我有問過三各律師,他們看法都是一致的,有規避服務費的意思在.
但是 三各月後被告的案例還是有喔


所以說,想要讓仲介心服口服的接受規避服務費的條件
就是找非三等親的第三人來買囉

請問有這種判例嗎?找了非三等親的人來買仲介曾帶看過的房子,最後又被告且仲介勝訴的案例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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