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銀行(中國信託)詢問後續事宜~
竟然得到以下答覆:
1.我的核定編號是09xxxxxxxxx-3,就是第3類(家庭年收入超過50%分位點)。
2.所以,前2年零利率 (我目前的房貸是適用增撥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利率1.325%)
3.BUT,第3年開始就要以 I+1.225%來計算(目前I值是0.8,也就是利率2.025%,但這是目前哦~若未來利率升值,就不是這樣了)
4.而且要重新申請貸款,收取轉換費2000元,並重新對保~
銀行客服是很客氣的提醒我~第3類的人要考慮比較多一點~~
整個就是"殘念 殘念......" 心情Down Down Down到谷底了
後來,又再仔細看一下補貼證明第六點:
若台端目前仍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補貼(97年9月22日開辦之「增撥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除外),不得搭配使用本住宅補貼。
直接打去詢問桃園縣政府承辦單位詢問~小姐回覆:
Q1.承上,這不是代表我還是適用二千億優惠貸款嗎?
A1.對,可以和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同時併用。
Q2.那銀行為什麼會跟我說,我必須要重新申請貸款,而且第3年起不適用二千億元優惠房貸利率?
A2.那要看妳怎麼跟銀行談啊!! 銀行有權決定核貸的利率!!(這點也很怪,我覺得是因為安心成家沒定清楚,造成
銀行解釋成對銀行自己有利的方式去執行,意思是叫我們轉貸,第三年後,只用一般利率,那不就浪費原有的2000億優惠房貸了?)
Q3.所以補貼證明第六點,完全沒有強制性囉?全看銀行怎麼規定嗎?
A3.對。
我滿腦子都是問號???
到底是我誤解了青年安心成家專案的定義?還是銀行故意要刁難我們??
頭很痛~
如果真如銀行所說的~~那麼反而更不划算呢~
中信的意思是說,這次我們使用的2000億優惠房貸要在中信再辦轉貸!第三年後還要重辦,就不一定就有2000億優惠房貸了?
真是怪了(那不是白白浪費第一次的2000億應會嗎)!!為何不是直接享用2 年青年安心成家專案的利率(直接扣除)!....簡直亂搞嘛!!!!
cssuen wrote:
承上,即使通過的話且...(恕刪)
大家好~ 我是在上週五收到青年安心成家審查通過的通知。
我也是有一樣的疑問....
我的房子是去年買的,去年市場上的利息都是I+0.3X左右,
今天打去銀行問,銀行也是說(口氣還有點不屑).....第三年起那200萬的部分要重談,大概是I+1.XX%
那這樣不就比原來的利息高出好幾倍?
感覺怪怪的.....
不知道是不是我搞錯銀行的意思?
真的不能用原本的I+0.3X嗎?
還請大家分享一下洽詢銀行之後的結果。
謝謝~
因為銀行吃定你了,相關手續費又賺好幾筆,最重要的是有可能浪費掉一次2000億優惠房貸!
因為沒規定清楚,青年安心符合資格的說可以直接辦手續減免!而不是轉貸(銀行當然叫你重新跑一次貸款手續!),銀行也不是慈善事業.....所以這次是政府好像政策說的很美/爽了建商/銀行也有賺.而購屋人其實沒省到多少!!真是很遜的政策.....
回54樓的,我今天問的是桃園中國信託.就是像你說的那樣!沒錯!所以講到最後,可能要牽扯到政治了,真想開罵!害我花費精力分戶辦手續...重辦身分證....簡直浪費時間!
PS:我是覺得應該是要有減免2年利息,往後利息自動使用I+0.3X(依當時利息有所差異),才對吧!!但是銀行不是這樣說的!
PS:我是覺得應該是要有減免2年利息,往後利息自動使用I+0.3X(依當時利息有所差異),才對吧!!但是銀行不是這樣說的!
----------------------------------
我當初也是這樣認為才去辦的....
因為在去年買房子的人,不管是用怎樣的資格去貸款,
最低I+0.2%(優惠房貸),最高了不起I+0.4%
但是今年因為降息好幾次,所以銀行把加碼利率提高了,
所以如果確定要跟銀行重談利息,本身又沒有其他有利條件,大概就是I+1.x%起跳.....
如果真的是這樣子....我覺得這方案大概只有幾種人有用:
1. 資格符合第1類 & 第2類的家庭 :
照顧弱勢(如果所得申報都是真的)
2. 資格符合第3類+ 今年已經買(或準備買)房子 :
反正最近不管怎麼談,利息就是i+1.x %左右
3. 資格符合第3類+ 貸款200左右+ 手頭有現金200萬 :
現金200萬放在銀行定存,高竿一點的可以投資,賺這兩年的政府優惠免息。然後,兩年一到,馬上把兩百萬拿去還銀行,不給他賺利息。
不知道以上說法是否正確?
peachkat wrote:
max_su503 wrote:
PS:我是覺得應該是要有減免2年利息,往後利息自動使用I+0.3X(依當時利息有所差異),才對吧!!但是銀行不是這樣說的!
我當初也是這樣認為才去辦的....
因為在去年買房子的人,不管是用怎樣的資格去貸款,
最低I+0.2%(優惠房貸),最高了不起I+0.4%(恕刪)
其實早在原本方案受理申請時,應該就要知道此一狀況才是。
公告事項第九點:
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之額度、優惠利率、償還方式及年限如附件五;購置住宅貸款核貸與否、貸款額度及償還方式,依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而附件五備註也寫得很清楚:
備註4. 第3年起之利率,對於家庭年收入超過50%分位點者,不提供優惠利率(政府不予補貼利率),依核定戶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之利率辦理(償還年限不受限)。
簡單說就是看銀行,為了這一點,申請前我還跟銀行確認過,然後評估後才提出申請。
不過有申請到就是好事,像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有沒有申請到,只想寫個「慘」字...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