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i0226 wrote:
以前我沒什麼感覺~總...(恕刪)
胡說八道什麼鬼,
請問樓主你有把你的薪水分給全國人民嗎?
不是的話憑什麼以為打著市井小民大旗就可光明正大使用別人稅金提供的福利?
憲法是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義務,什麼是基本你懂嗎?
不是打著憲法大旗就可重分配其他的權利義務,
不要忘了憲法是允許政府在特定條件下賦予或剝奪權利義務的,
基本上你的行為就只是打著弱小行社會主義鬥爭之實。
你的女兒何其無辜,
父親不想辦法搬到福利好的地方住卻被利用拿來鬥爭,
想必在往後的日子有更多的機會被拿來當藉口吧,
真是可憐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