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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比飆高民眾怒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沒電梯上樓用飛的嗎

Ace.H wrote:
那麼推實坪制,不用自己先了解什麼叫實坪制?
怪實坪制讓你搞不懂又那麼推實坪制?
既然實坪制那麼難懂,又那麼愛它?
這換我也搞不懂了...


我也搞不懂...
人家講的難懂是虛坪
你卻硬要凹成他在說實坪制難懂
不亂扣帽子這個這樣的行為對您來說真的很困難嗎?
當然他本人如果上來確認說是實名制難懂我再跟您道歉...

Ace.H wrote:
事情不是那麼簡單,你很愛實坪制,別人不能保衞他們的財產權?何況別人還是佔絕大多數。

所謂的多數不是你說的就算,當然也不是我說的就算
那些多蓋了一堆無用公設灌水灌到爆的先不用說
實名制實施下去真的對所有持有房屋的人都不利嗎?

Ace.H wrote:
這樓我問了幾次,舊制登記的房子怎麼辦?不更改登記還是全面改成新制登記。
兩者都會有很大的問題,要怎麼過渡。我不是說不能克服,而是有其難度,配套、時程。讓己有房的屋主能接受...
我有房子,施實新制我不會反對(因為我懂,不管麼制我都接受),但我保證大多數有房子的人,會強烈反對。
就如同,想要實坪制的卻搞不懂實坪制;有房子的人也搞不懂為何他自己花錢買的房子,坪數要被砍。
新舊制的接軌,不是像某網友說的,就新買房的用實坪制,舊房子管他去。
事情不是那麼簡單,你很愛實坪制,別人不能保衞他們的財產權?何況別人還是佔絕大多數。
那一個執者,沒過渡的解決方案敢做下去?

簡單一點,推實坪制的,想出新舊制的接軌方案。下次徐國勇(或其他任者),再提新舊制難接時就嗆回去。
執政者就沒藉口推託。這個道理不難懂吧!
加油!



回到主題來討論新舊制的問題
自住者沒差
總價不會變
居住的坪數不會增減
這樣的前提下那就先讓要出售或者變更的物件來進行
至少,對於戶政人員的負擔不會那麼大,也能夠逐漸的完成變更的作業


想認真請教您的意見
您如果覺得有沒有變更都沒差,而且覺得自己對虛實坪制又都很了解
在這樣的基礎上還有更好的配套見解嗎?
與其繼續在這邊跟贊成實名制的人戰到昏天暗地也是要徒勞許多心力
我想討論出好的過渡方案大家就不用每個月都來這邊練打字了


身分證都能數位化
為了藻礁150億的方案都能推了
變更實名制這件事情的難度應該不算高才是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
35%公設費用, 建商可以賣100次...



35%公設費用, 建商可以賣100次...???
這真的有用大腦想過嗎??
你分到的35%公設,已經是除以你說的100次
難不成每戶要包辦所有公設........

01最近的用戶等級有點...........
chrisabbie wrote:
我也搞不懂...
人家講的難懂是虛坪
你卻硬要凹成他在說實坪制難懂
不亂扣帽子這個這樣的行為對您來說真的很困難嗎?

我是回不長眼老大的話,請問他那裡說過是虛坪難懂?
同意不亂扣帽子,這行為要不得。我被亂扣多少帽子了,怎沒見你見義勇為?

下面這種就是典型的實坪制迷幻藥
chrisabbie wrote:次333 wrote
日本..泰國.等都是實坪制都有電梯....也不必飛....還有游泳池..................當然是免費公設

請問那一個國家游泳池是列為虛坪公設?那一個個家公設是免費的?
每一個國家所謂的實坪制,其實內容都不一樣,說實坪制是跟國際接軌,各國實坪制,一堆在這裡發言的實坪制粉絲,真的了解嗎?
舉例來說,日本不登記的公設是法定公設,不是所有公設。迷幻藥裡寫的(室內)游池,不是法定公設。
德國對於登不登記是採用特別所有權 、共有所有權來區分。特別所有權雖類似我國之專有所有權,但不完全一樣。需要個案之判斷,像室內游泳池在德國是會被認定非特別所有權。難以認定就需透過法院判決確認。各國有各國不同的實坪制。不管登不登記,建物沒有免費這件事!也沒有很簡單的實坪制!
要推實坪制,就需參考各合於台灣可行之制度,不是發佈台灣即日起實施實坪制,就可以的。
最困難的還是新舊制如何接軌的問題,這問題我提出很多次,有誰回過嗎?除了一個,就新房子用實坪,舊屋管他實不實坪登不登記,這種只管自己買房不管他人感受的,也是實坪制難以推動的原因。
推實坪制的精英,是有真正懂的,但我看起來是很少數的。大部份追隨的則是如01這邊的實坪粉絲,一直在吃迷幻藥。真的有心要推實坪制,何不教育這些陷在實坪迷幻當中的粉絲?讓他們真正了解什麼是實坪制?當他們在網路胡言亂語,別人指出其謬誤是就扣帽子說是"反對實坪制"。

chrisabbie wrote:次333 wrote所謂的多數不是你說的就算,當然也不是我說的就算
那些多蓋了一堆無用公設灌水灌到爆的先不用說
實名制實施下去真的對所有持有房屋的人都不利嗎?

真的不利,我就不會說我不反對實坪制,我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問題就是,己擁有房屋的人,跟吃迷幻藥的實坪制粉絲一樣,搞不懂。
公設免費(非實情),對要買房的人是迷幻藥,吃了很舒服,對要賣房的人,吃了上吐下瀉。
對有房的人,公設改為不登記,(感覺上)我花錢買的公設,為什麼不見了,原本買45坪,為什麼變成30坪?
有這種認知,你覺得這些人會贊成實坪制?若你覺得他們不會反對,好吧,怎認知是你的自由,但我覺得你也陷在迷幻之中。

chrisabbie wrote:次333 wrote回到主題來討論新舊制的問題
自住者沒差
總價不會變
居住的坪數不會增減
這樣的前提下那就先讓要出售或者變更的物件來進行
至少,對於戶政人員的負擔不會那麼大,也能夠逐漸的完成變更的作業

這叫兩制並存,當一手屋交易後就變成中古屋,那麼中古屋裡就會有新制和舊制混合的情形。
時間越久,越難分開...現行制度,車位是分開計價的,你看看591登記賣房的,那一個是分開報價的?
對賣方來說,當然能賣越高價越好,單價讓你感覺越低越好。你覺得新舊混合,不會有賣方混水摸魚?這時買方要比現在更有知識和判斷力!不是要實坪制就是要簡單嗎,連實坪制/虛坪制的單價如何換算都懶得算或不會算的,這樣有比較簡單?


chrisabbie wrote:次333 wrote想認真請教您的意見
您如果覺得有沒有變更都沒差,而且覺得自己對虛實坪制又都很了解
在這樣的基礎上還有更好的配套見解嗎?

配套是有,但我不算專業,也許我的想法一樣會有考慮不週的地方。
但重點不是配套,而是民眾難教育,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者,都存在著錯誤的認知!
光看01這邊的爭議和發言,就知道問題不在制度或配套而是"錯誤的認知"己變成信仰,難以撼動!

chrisabbie wrote:次333 wrote與其繼續在這邊跟贊成實名制的人戰到昏天暗地也是要徒勞許多心力
我想討論出好的過渡方案大家就不用每個月都來這邊練打字了

你看我提出新舊制過渡的問題,有幾人回過?
只有一人,你看一下他回的:就新屋用實坪計價,其它的管他愛登記不登記!
你覺得新舊制如何過渡這事會是實坪制粉絲想討論的嗎?
1000K wrote:
這因果關係好像...(恕刪)

商家漲價有兩種
一種是直接提高價格
一種是價格不變但商品變小變少

一樣三房格局
設定總價1000萬好了
但實際買到的建坪從30=>25=>20
空間越來越鼠窩鳥籠

而一棟樓的基本公設就那幾樣
公設總面積也不會變化到哪裡去

一來二去
公設比就越來越高了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咖啡黑元素 wrote:
一樣三房格局
設定總價1000萬好了
但實際買到的建坪從30=>25=>20
空間越來越鼠窩鳥籠
而一棟樓的基本公設就那幾樣
公設總面積也不會變化到哪裡去
一來二去
公設比就越來越高了

是基地大小和建蔽率的問題,不是房型變小。
房型面積變小就是四拼變6拼,6拼變8拼...公設比不會變。
1000K wrote:
Mobile01上面白爛打不完的....本樓隨便一抓就一堆沒理論沒實務蠢貨


你又沒種說誰是蠢貨,講這種孬話能表示你比較有理論有實務?
笑噴!
不長眼 wrote:
我是覺得台灣積非成是的事情太多了..
總歸一句話 就是話都隨人在講..
法律現在做規範不是很好嗎??

這句話算是同意,積非成是的事情太多。那想必您也知道幾個詞:昨是今非、眾口鑠金。
如果要法律作「規範」,那規範的具體作法是?可否正面列表:要規範什麼?

不長眼 wrote:
既然總價都會是一樣的
實在是想不出來..
為什會強烈反對實坪制?

1. 「實坪制」跟「實坪揭露」是不是一件事?沒有人講定。
2. 沒人反對「實坪揭露」,至少這樓內我沒看到。
3. 只要談到登記要改,就涉及財產,一堆人都會問想改什麼?十分正常。
今天若教育部說一句「科大學歷不等同普通大學」這種貶損人家過去的努力成果的事,肯定也一堆人出來跟教育部拚命。(科大生有些不見得比較差,但有決定能力的人一句話亂講,可以抹殺人家的價值 --- 尤其是人家努力多年拚出來的價值)不信去找台科大或北科大的問問,他們學校很好考嗎?他們學長出去在業界都沒用嗎?

不長眼 wrote:
挖地下室要花很多錢.建商也可以蓋不用挖地下室的建案啊..
....對建商沒有利益的話.建商幹嘛去挖更花錢的地下室
...

按這邏輯,購屋者也可以去找沒有地下室的建案買,有機會殺到比較便宜才是。如果市場上找不到這種案子,那不能說建商有什麼錯,就像我買車時,我想買手排車,沒門...... (我也沒說車商有什麼錯)

建商的最大利益是什麼?最大利益就是有一塊地,能動最少工,用最低成本,做出最多銷坪,然後銷坪統統喊上天,這就是最大利益。 ----> 建蔽要愈大愈好,棟距要愈小愈好,只要成本內許可能蓋多少層就蓋多少層,挑高能不高就不高,多弄幾樓出來!公梯能省就省,電梯能少一部就少一部!外露梁全改成內包,室內空間極大化!柱子愈細愈好,室內空間才大,因為市場喜歡「實坪」,實坪最好賣、最好喊!

說真的,有時法律或建築技術規範為什麼要管那麼多,不就是為了防止建商過度牟利而不顧安全與品質?

不長眼 wrote:
再者
不是說總價都是一樣..
嘴巴上是說不抗拒實坪制
但是..還是顯現出為什麼那麼抗拒實坪計價.

所以您能否講清楚,您心裏想的是「實坪制」還是「實坪揭露」?
若是實坪揭露,那就很簡單,廣告文律一律加註室內實坪,that's it. 若要講到地政登記,那保證一堆人追問你一大堆事情。

chrisabbie wrote:
我也搞不懂...
人家講的難懂是虛坪
你卻硬要凹成他在說實坪制難懂

「實坪制」跟「實坪揭露」是不是一件事?連這個都不定義好,自然就難懂囉......
怕是連自始發難的高委員嘉瑜小姐都不如徐部長及花次長明白。

chrisabbie wrote:
那些多蓋了一堆無用公設灌水灌到爆的先不用說
實名制實施下去真的對所有持有房屋的人都不利嗎?

這有兩個層次,一是登記制度動不動?二是實坪說法帶風向,帶成貶損公設的價值論點,這當然對過往建案會有隱性的價值傷害。最讓人混淆的是,對公設一直採低視的態度,甚像是嫌惡設施,但又有說公設有其價值,但講到價錢,又用這種公式:

總價 / 室內坪數 = 室內每坪均價 = 實坪單價 <---- 式(1)

說承認公設價值,那公式就該變成:

總價 / (室內坪數 + 公設坪數) = 平均每坪單價 <---- 式(2),這就現行慣例

我也可以說:

總價 = (室內坪數 * 室內每坪均價) + (公設坪數 * 公設每坪均價) <---- 式(3)

公設事實存在,故式 (3) 中的公設坪數必不為 0,那如此論來,式(3)中的公設每坪均價就必須是 0, 才能使式 (1) 跟式 (3) 共同成立。公設有價值,但又免費?啊我的舊房子權狀上有公設,買家覺得它有用(有價值),但又說這是免費的?(唉,這房子是我努力十幾年存薪水買的耶)整個就是一路矛盾,自然一堆人意見很多囉......

chrisabbie wrote:
至少,對於戶政(我想您指的是地政)人員的負擔不會那麼大,也能夠逐漸的完成變更的作業

「實坪制」跟「實坪揭露」是不是一件事?現在要動地政登記制度了嗎?那單純是「實坪揭露」???
Balason2001 wrote:
你又沒種說誰是蠢貨,(恕刪)


你這種蠢貨,永遠沒資格從我這裡學到東西
咖啡黑元素 wrote:
一樣三房格局
設定總價1000萬好了
但實際買到的建坪從30=>25=>20
空間越來越鼠窩鳥籠


你不要只待在電腦前面幻想經濟活動好嗎

如果事情真的那麼簡單,你乾脆說建坪從30=>25=>20直接改5就好了...建設公司都是蠢蛋,你直接去應徵總經理

我前面出一個考題,一堆Mobile01上面的空腦袋沒一個人答得出來
你把一個35%公設的建案拿出來,指導大家一下怎樣節省公設到20%以下,且讓大家都信服(覺得更有市場競爭力)

其實連這麼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到....表示一堆蠢蛋都隨便看到一個公設比幾%就隨便開始評論
註一: 如果你能力不足,你盡管去找Sway幫忙....看他能否幫你省公設比且讓大家覺得超棒
註二: 名聲很差的建商,有很多省公設的建案規畫,麻煩盡管拿去抄
dancingra wrote:
3. 只要談到登記要改,就涉及財產,一堆人都會問想改什麼?


我一開始就說問題核心是財產權,但這句話對本樓的笨蛋而言太高深

老兄,連財產權概念都沒有的人,你不覺得跟他們討論完全沒有意義嗎.....他們搞不好連國小都沒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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