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bad wrote:
但是您的的算法不合...(恕刪)
我想我一開始的文章邏輯應該算是蠻清楚的!
一戶的實質人口收入是兩人。
為何呢?
因為是被政府綁死,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
其他的組成家庭人口均是"減稅用"或無生產力比較多(還未計算自由業,賺多卻不用繳稅,還可以讓人報扶養節稅)
舉例:如果家庭年收入120萬的話,夫妻一人各賺60萬
想想,如果能夠分開申報可以節多少稅呢?6%與13%的差異。
所以,家庭人口雖然可以三人以上在賺錢,但是大家為了節稅,能夠分開報稅便會分開報。
另外我的80%年收入資料來自最近最夯的"青年購屋方案年收入門檻"
之前,我也覺得房價真的很不合理,
但是當我知道前20%的家庭年收入是231萬,
讓我知道我是M型的最右邊

我慢慢認識現實,原來我的能力只是平均值而已,
那我又如何奢望前20%的房子區域呢?
最後,我想:利用承擔能力(年收入)來估算房價的合理性比較實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