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碰到了,就面對他.請保留當時不管是書面或者任何人口頭承諾(就誰何時講了什麼話有誰在場)不要怕面對法律訴訟,在西方國家訴訟是很平常的.只是在台灣變成了某些人用來達成某些目地的工具.建議樓主,如果你很喜歡這房子可以考慮向親友借貸將房子買下來如果你對於屋主及房仲的行為深感痛惡建議直接向法院遞狀控告.個人看法讓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