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dog2005 wrote:
租房子就有這種風險啊...(恕刪)
......一切按照合約走,既然合約上有禁止抽菸,對方隱瞞事實而偷偷抽菸,房東本來就可以依此解約或者要求賠償。
這都是可以寫在合約上,完全沒毛病。
有毛病的是你不能把賠償無限上綱,例如租金1萬,賠償10萬之類,這才是不合理。
但禁止抽菸,有何不可?
抽菸合法又怎樣? 這是雙方另外訂立的契約,這跟什麼人身自由沒有任何關係。
很多問題點是,合約訂立本身不是問題,但重點你要如何合法取證?如何證明?你才能依照合約解約。這才是問題所在好嗎= =
最好是遇到那種大辣辣跟你說,"我他娘的就是抽菸,你咬我啊",在法院上最好有公開說明我就是屋內抽菸,我就是違反合約內容,我就是看不爽這條,看你法院能對我怎樣?這種人多棒啊...
但現實這種"光明磊落"的人非常非常少,更多的是裝死不承認,這種人會造成證明上的困難。
所以你們一直都搞錯重點= =....
自由不是無限上綱,其實自由本身是可以被約束,但約束要合理、合法、合情。
而一旦違反合約本來就可以依照合約來處置,而不是一昧把自由當擋箭牌。
現實麻煩點是如何證明他違反合約,完全不是合約可以當作屎一樣看待。
只是個過程 wrote:
又不是只有我不爽, ...(恕刪)
是阿,但問題沒人去蒐證,你要法律如何去處理=_=?
所以不是法律不可以,法官擺爛,而是沒有人去蒐證提告...這才是問題所在。
而最好的是,你那個鄰居就自己跳出來嘴賤,"說我就是抽菸,你能拿我怎樣?"
最好上法院也是這樣嘴硬回法官,法官要是判決你們輸,你再來說法官垃圾也不遲...
而不是什麼都不幹,然後嫌浪費時間,從而認為在家抽菸合法合理,自己在自己家吸到別人二手菸完全沒辦法處理,只能摸摸鼻子吸好吸滿過濾好給對方....
反正...
1.合約優先,合法合理即可
2.合法自由 ≠ 無限制自由
3.取證是關鍵
3.1契約有效 ≠ 自動能強制執行,就算公證也要有證據,不是自己嘴巴說說(最好當事人自己作證自己違法)
3.2關鍵是如何合法證明對方違約
3.3光明磊落型(承認自己抽菸) → 執行方便,遇到這種人是人生快樂事情.........這種人往往上法院嘴硬到最後就是轉頭跟你談和解
3.4裝死型(偷偷抽菸、不承認) → 蒐證困難,是實務上最大麻煩,這是多數人遇到的,才會覺得好像合約沒用。
jiahsien wrote:
是阿,但問題沒人去蒐證,你要法律如何去處理=_=?
所以不是法律不可以,法官擺爛,而是沒有人去蒐證提告...這才是問題所在。
而最好的是,你那個鄰居就自己跳出來嘴賤,"說我就是抽菸,你能拿我怎樣?"
最好上法院也是這樣嘴硬回法官,法官要是判決你們輸,你再來說法官垃圾也不遲...
而不是什麼都不幹,然後嫌浪費時間,從而認為在家抽菸合法合理,自己在自己家吸到別人二手菸完全沒辦法處理,只能摸摸鼻子吸好吸滿過濾好給對方....
反正...
1.合約優先,合法合理即可
2.合法自由 ≠ 無限制自由
3.取證是關鍵
3.1契約有效 ≠ 自動能強制執行,就算公證也要有證據,不是自己嘴巴說說(最好當事人自己作證自己違法)
3.2關鍵是如何合法證明對方違約
3.3光明磊落型(承認自己抽菸) → 執行方便
3.4裝死型(偷偷抽菸、不承認) → 蒐證困難,是實務上最大麻煩,這是多數人遇到的,才會覺得好像合約沒用。
天才.
我們全部都是自住戶, 人家在自己的家裡抽菸, 你怎麼蒐證?
製造出噪音的, 你都很難蒐證了,
抽菸蒐證是要進到他家拍他抽菸的樣子嗎?
也不只一戶在抽菸, 此時此刻誰在抽菸, 你根本不知道.
告他? 然後咧?
只是個過程 wrote:
天才.我們全部都是自...(恕刪)
所以我說了N次,重點是蒐證、蒐證、蒐證、蒐證、蒐證、蒐證、蒐證、蒐證、蒐證
不是屋內抽菸合法所以不能告!
不是屋內抽菸合法所以不能告!
不是屋內抽菸合法所以不能告!
不是屋內抽菸合法所以不能告!
我說了N次你還是搞不懂?
如果對方光明磊落說我就是在家抽菸,我在家抽菸合法阿,你咬我啊
恭喜你,你就告吧,你在家裝個清淨機,跑個一陣子證明你家有菸燻到(可以鑑定出是油煙還是香菸),用來加強證明你有被影響到。
但最怕就是裝死不承認,跟你們一起譴責抽菸的,這種人最噁心最北爛....
那就要花時間花心力去蒐證....
所以不是在家抽菸合法,所以不能告,而是重點你能不能蒐證,證明他的菸確實影響到你家!
蒐證才是關鍵!
以上,騎車上班,不回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