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第3間房就是犯罪(德國法律規定)(2)要買第3間房政府認定是要要成立公司本經營房屋租賃買賣事業, 如此受監管亦可增加稅收(25%)(3)規定房貸上限為建築成本加3成(4).實價登錄要配合漲價歸公, 否則一堆建商故意用交易成立拉高價格, 要求銀行貸到那金額, 其實根本不值那麼高漲價歸公就可以把那價差的50%以課稅方式充實國庫。價差課50%, 合理, 因為房地產增值是社會進步繁榮的結果(5).市地重劃規定10%要蓋青年住宅來出租, 配合獎勵生育政策, 生1~2小孩, 租金減免一定百分比, 生3個小孩時, 最高可免租金7年, 之後小孩成年租金回復原價。以上任一方式都可對房價產生壓制美好的人生應該入憲, 保障人民第一間房可以合理價格購得, 且限制買第3間房(買就是犯罪)安全立命之地豈容炒作, 房地產的繁榮不是真的經濟繁榮, 那只是把後代子孫的錢拿來現在花本來100年漲100%, 現在7年漲300%, 後代子孫不來了(少子化), 因為你們把他的錢花了拿走了
maxwu123 wrote:台灣現實就是 吃住行什麼都在漲中產階級要保護資產在台灣就是屯房抗通膨有什麼不對嗎你以為我買房,喜歡出租喔那一點租金 我甚至懶得租我只是要賺增值而已 房子投資如果是一般住宅如果只是屯在那沒出租換現金流有固定管理折舊成本尤其現在大樓管理費很高並不適合抗通膨另外講真的...房子增不增值要看命2000年尤其金融海嘯後貨幣寬鬆到現在大部分資產自然翻了倍但房地產周期很長房價不是沒有大幅修正的時候90~2000年...大概民國8X年吧房地產就曾經很慘我們人生很短~兩代人通常也只看的到一兩次就不要運氣不好遇到如果真的只是要抗通膨錢真夠多的話就直接買地屯地或分批大量買市值型ETF幾乎完全不需花精力管理貴金屬也可以抗通膨但貴金屬也是需要管理的以前有個種田的親戚買了上千萬金條藏在床底打算留給下一代然後就被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