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的發白 wrote:哪要律師、法院幹嘛,都照合約走就好了 對嘛 ! 就照合約走就對了嘛 ! 要律師、法院幹嘛呢 !?對簽約前沒能力看懂合約的人,請簽約前花錢找律師審看看,比起事後自己反悔賴皮,還想腦補,找律師看看能不能賴過去,省事省錢多了。
goethe0214 wrote:簽約時沒有注意?反悔...(恕刪) 其實大家都沒看合約,根本無法下定論,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經由法院裁決有可能減低損害,但是這邊一票人都搶著過當法官的癮,未審先判就算了,還講風涼話,這種建議能算建議?
亮的發白 wrote:其實大家都沒看合約,根本無法下定論,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經由法院裁決有可以減低損害,但是這邊一票人都搶著過當法官的癮,未審先判就算了,還講風涼話,這種建議能算建議? 樓主問的是 "違建夾層 已簽約了要反悔能這樣做嗎?" 什麼事呢,"如果以舉發他違建..... 讓我違約金少些約80萬左右,會很麻煩及不人道嗎?"請問以上跟合約,法院裁決有任何關係嗎 ?法律素養是讓自己事前就知道法律能保障我哪些,不是事後想賴皮了,自己佔多少法理都不知道,還揚言我要找律師,找法官,只有法官大人說了算,那真跟法盲無異,徒引人訕笑,Please go ahead。
亮的發白 wrote:你沒看我之前的建議是走法院嗎?建議他走法院當然是等裁決了 亮的發白 wrote:建議找律師弄一個對你有利的說法,應該可以解決,在這裏給的建議都沒有意義。 繼續掰好了,你之前的發言說,在這裏給的建議都沒有意義。前面說建議,後面說在這裏給的建議都沒有意義,這種後面打前面,自己打自己的發文,真少見。請問哪個 "建議" 最沒意義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