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台灣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登記有絕對效力,登記名義人(所有權人)有使用管理處分收益的權利
除非有限制處分的預告登記在案
不然登記名義人要賣就可以賣
不動產都是千萬上下計的東西
背後沒有法律團隊及黑白道支撐的一般投資客,哪敢亂借名登記
少子化這麼嚴重,自己信得過的至親能有幾個可借名?
囤房稅當然有用,只是會打到既得利益者(地主及民代)的荷包,這些人又常有政治上的權利,故囤房稅在政治上難獲長久支持,所以才會曇花一現,最後嘎然而止啊!
政府檯面上只留下一些聊表心意、做做樣子、騙騙選票的打房政策,君不見房價大勢,多年來只漲不跌,就是鐵證!
要打房無他法,學學美國日本的做法,增加持有不動產的成本就是了,自用住宅以外的不動產採重地價稅+重房屋稅,重到你無法轉嫁,重到你無法囤房,只能好好利用收益,不好好用就只能賣掉給其他能好好用的人,這樣房價就下來了!

挽沉淪綠四傑︰萊豬棄權的林淑芬、論道說理的郭正亮、對內開炮的高嘉瑜、力抗側翼的王世堅!
囤房稅的KPI是什麼?
提高稅收?降低房價?降低租金?減少空屋?增加自有房產率?降低整體貸款金額?
民間上班都有訂KPI,為啥政府政策不用KPI?
這樣人民要怎麼看政策目標合不合理?有沒有達到?
如果打房結果與目標相反,這些公務員應該要檢討才對
黑羽斷翼 wrote:
你太小看包租代管之類...(恕刪)
我沒小看阿= =
我很支持包租代管,但房東不樂意也不看好 (我自己也是小房東...)
首先,租金不是所有都一萬五喔,超過一萬五多的是。
再來走包租代管,你還有服務費問題,有些縣市是服務費當地政府吸收,但不是永久。
而更重要的是~~~~~~
不管多少錢,裝死裝作沒出租,這樣連所得稅連扣都扣不到,一個月爽出租2萬3萬不香嗎?
很多房東寧願選擇裝死、逃漏稅,也不會想去玩包租代管XD
這樣說好啦,假設三萬租金,就算包租代管~
最多讓你省1.5萬,必要花費減免率60%,也就是剩餘1.5萬*0.4*12個月=7.2租貸所得~
如果10間就是72萬租貸所得~而如果
自身所得稅率級距是5%,那就3.6萬稅金;
如果級距12%那就是8.64萬;
如果級距20%那就是14.4萬
而裝死逃漏稅,一年省下14.4萬。





或者裝死要求租客裝作租金1萬甚至幾千元~~那所得稅更少
假裝租金5000,5000*0.57*12=34200,10間才34萬~~級距稅金分別為1.7萬、4.08萬、6.8萬~~
這難道不是錢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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