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306 wrote:
一個正常的房子貸款, 由一對收入穩定的夫妻共同承擔照理是應該在 10 年內可以還清, 從此過著沒有房貸壓力的日子, 因此可以累積個人財富, 養兒育女, 累積存款, 購買新車等等, 這就是在全世界真正富裕的先進國家, 一直以來的樣貌
美國人不喜歡存錢,所以不是真正富裕的國家!
北歐人腳踏車上班,所以不是真正富裕的國家!
累積存款=富裕,購買新車=富裕,非常扭曲!
george306 wrote:
台灣人被溫水煮青蛙, 早已失去理性不知道房價的極為不合理
一個正常的房子貸款, 由一對收入穩定的夫妻共同承擔照理是應該在 10 年內可以還清, 從此過著沒有房貸壓力的日子, 因此可以累積個人財富, 養兒育女, 累積存款, 購買新車等等, 這就是在全世界真正富裕的先進國家, 一直以來的樣貌
而台灣呢? 不要說中年失業, 只要夫妻倆有一人失業, 離異, 或是家庭突然有急需用錢 (長輩家人生病意外等) 通常房子就不保了
對, 可以賣掉, 但急賣沒有損失? 搬到新家沒有其他額外費用? 更不用說其他的居住品質等問題
台灣法拍屋只會越來越多, 廢棄無人住的空屋越來越多
台灣人, 窮到只剩下屋子而已? 自己身上的現金有多少呢?
還有賤商提議 40 年房貸? 真是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