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也是進行式 (跟妹妹合資買她要住的房子)
但因預告登記仍無法阻止房子被法拍, 以及方便未來處理產權(繼承等)
所以仍用2人各50%登記的方式申請
然後所有跟房子相關的支出是各1/2
到時若單一方要拿回錢時,
想說用原房子轉增貸的方式拿回
例如,原本1000萬,貸7成借700萬本金
過5年,假設待還本金剩500萬
此時房子時價若變1200萬
若我想拿回錢
此時轉增貸7成可借840萬(等於以當時自備款360萬買)
還掉原待還的500,剩下340萬
(360+340)/2人 = 350萬
妹再拿10萬出來給我
此時我: 350萬現金
我妹: 等於以當時自備款(350+10)萬買下1200萬的房子,繼續繳840萬+20年利息
若要算獲利
假設5年利息1人共50萬
此時已出: 自備150+(本息100+50) = 300萬
獲利為 50萬 (350-300)
不知這樣算有沒有盲點就是
我喜歡小七 (D70s, 2006) ,小八(Civic 8 Ex-S, 2007)也是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