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ie324 wrote:
如果已經結婚成家了 也有小孩了 但是買不起學區或市區的透天或新建案的大樓
也不想背房貸買屋 就先租屋,沒想到也租好幾年了
每個月2萬多4房的房租這樣繳 但是總覺得很沒有安全感.. 畢竟房子是別人的
也有只租屋不買的人嗎?會覺得很沒安全感嗎?
所以買不起就別買了,用租的就好,早就說過了要按照食、衣、住、行的優先順序!

第一要先吃大餐,第二買潮牌衣服穿,第三才是房子,因為餓死會比窮死快,很多人窮一輩
子也不會死,但是餓個幾天大概就頭昏眼花不行了,所以吃大餐肯定要排第一,而且沒有房
子走在路上又沒人知道,但是沒穿衣服你敢走在路上嗎?因此買潮牌衣服穿要排第二。一直
以來訴求的就是【居住正義】,從來也沒人說是【買房正義】,買不起就是用租的,社會住
宅也是【只租不賣】,不懂為什麼一定要買房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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