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you wrote:
來源:蘋果日報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29/XCMZFG72V5BX3JXKAUCHHILLBE/
南投黎姓夫妻投資生意失敗,情急下向地下錢莊借貸150萬元,卻掉入「過戶做為擔保」的陷阱,讓自家價值上千萬透天厝,無情的遭地下錢莊持法院強制執行命令,將一家7口趕離住了19年的家,全家人錯愕「原來可以合法搶房!?」
不過,被指控的地下錢莊否認自己是錢莊,更強調沒有人逼他們簽下以透天厝擔保的同意,一切行為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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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手法有點看不懂,望眾大佬解說
這個新聞內最大的問題是
為什麼..屋主不去法院主張他的意思??
前屋主跟本沒有向法院申請債務人異議之訴
在法律上..他們就是默許了這件事的發生
平靜的等待自己被趕出去的那天的到來
那當一切發生沒辦法阻止後..在主張自己是受害者????
不合常理啊........
這是個猜測...就是他們作生意失敗...錢的缺口已經不是這150萬的數字能解決的了
所以他們假買賣..假過戶...真轉移...把房產轉給第三者...
以躲避其實債權人向他們求償的可能性..沒錢的最大...
旦是他們選的人以借口或是說作戲要作全套..
所以他們雙方配合作了一堆動作..
上法院啊...提告啊...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把過戶行為給合理化
畢竟只有150萬..而且貸款又沒過戶..這一看就有問題..不像真正的買賣
前屋主也知道是在作戲...所以法院就直接都不去了..讓他演的像一點
免的被人發現是假過戶..真轉移名下的資產...
旦假戲真做了...他們選的人真的作戲要作全套..作到把房子都騙過來了
原屋主還以為他們是在演戲...
一直到法院來了..才發現對方是真的要拿走房子...而不是在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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