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絕對是錯誤的。
這個論點必須要建立在買了之後,所購入的產品價值要持平或持續上漲才能成立。
不信? 貸款後,在房貸清償前地震垮了,此時損失的金額(心力)是租屋的N倍。
還不含社區住戶、產品本身品質等問題。
不管是房貸跟房租對於一般民眾而言都是支出。

買/租只是一個選擇,買/租本身沒有優劣,意義跟價值都是人去賦予的。
人生有可能會換工作地點(或被裁員)、生病或其他各種因素導致優劣立場立刻轉變。
只要挑當下最適合自己的就好,不用強迫不論買或租。
年輕大叔 wrote:
房貸=儲蓄財 房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