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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沒買車位卻要分擔地下室公設檢討是否合理

enzo69356 wrote:
得87分...智障逆(恕刪)


我就是這種白癡,而且說句難聽點,使用者付費不就是公平正義,很難嗎?
我住一樓不但沒用電梯,我還要付電梯電費,憑甚麼要我幫25 樓付電費,又不是慈善事業
難道騎普重機的人還要付高速公路使用費,這完全就是不合理。

有本事就不要用電梯,要用電梯就是要付出對應的費用
我的預售屋平面車位250x550
才4.15坪 車道全去公設了
如果修改過會對我有幫助嗎?
現在還在該地基 交屋還要2年多
terrybog wrote:
建商守法你真的知道怎(恕刪)


廢話...計算銷坪~

都是於法有據的....

你認為灌水大可去消基會投訴阿....

建商有違法....去告建商阿~

我只是講問題出在哪而已~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廢話...計算銷坪~...(恕刪)


免計容積的公共空間15%

面積容積的梯廳面積15%
這兩個為什麼要賣出去呢
還有消防蓄水池當作公設游泳池來賣
停車空間當作大廳來賣,開放空間擅自二工,再來當作公設來賣
你還要說建商都很守法嗎?

沒事,你繼續
就像公設比一樣, 他怎麼不學著說: "你可以不要買. 反正不用分攤地下室的物件很多." 問題是"現在公設比低的有幾間?" 裝傻還是不食人間煙火?
30公分 wrote:
內政部長徐國勇說,必要的、法律規定的公設比可能20%左右,過去地下室是防空避難室,大家都要分擔,現在情況不一樣,變停車場後沒車位的人也要分擔,是否不合理,會進行檢討。

現在當停車場就不需要防空避難室,啥腦袋。。。
terrybog wrote:
免計容積的公共空間15(恕刪)


免計容積15%....你以為是自己面積放大?

15%面積不需要蓋就會生出來....

要蓋~誰花錢?

原物料人工都是慈善機構送的?

二工....已經是違法....請去檢舉~

檢舉後....隨報即拆....九個月內不定期複檢.....

現在也是很多做二工的不良建商....所以請慎選優質建商~

簡單說....

公設比高的原因你要說建商灌水也是沒錯~

但建商為何可以灌水....你要去搞清楚~

法有問題...不去釐清...一直怪建商無良.....

我也是醉了~

Bala12345 wrote:
我就是這種白癡,而且說句難聽點,使用者付費不就是公平正義,很難嗎?
我住一樓不但沒用電梯,我還要付電梯電費,憑甚麼要我幫25 樓付電費,又不是慈善事業
難道騎普重機的人還要付高速公路使用費,這完全就是不合理。

有本事就不要用電梯,要用電梯就是要付出對應的費用


我不游泳~為什麼要付社區游泳池的維護費
我沒用公設~所以不用付費

是活在30年前的87嗎??以前民智未開,這種87還真的多
現在還有人敢講這種話!!請往腦袋敲下去

公設跟電梯用不用是你家的事~費用就是要繳
不想用繳就乖乖住公寓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免計容積15%......(恕刪)


所以說你不知道銷坪怎麼算啊
梯廳免計容積上限15%
公共空間免計容積上限15%
免計加起來就已經是基準容積的30%了,看到是上限了沒
是建商自己貪心要賣,還是住戶要求?
大家心裡有數的吧,光這邊就有30%囉,不要再扯工程造價了啦!一坪給你造價15萬好不好,賣40萬/坪的公設是什麼鬼

喔!對了還有其他的計算式就不需要再丟出來了吧!
沒關係,你繼續幫忙建商護航,他們會很感激你的
以前什麼都不合理

現在什麼都合理起來

看來這檔真的很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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