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想當時大立光260多時我就買了二張,但當時在200和500之間來來去去,太太心臟較小顆,要留新板特區的房子再多買個車位還是留大立光?如果留大立光就離婚,我400多就賣了,當時又買個車位,就這樣,我超棒太太還在身邊,房子仍在幫我賺房租,有沒有比留下大立光好?答案當然是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