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yao wrote:你就放幾盆大盆栽就可...(恕刪) 有這樣想過,東西也準備好了我只能說設這樣的建築法,但政府也沒去真的管過,也隨便建商跟房仲說,過40年了買有騎樓的人當然覺得是他的,沒有的人就覺得為什麼不給行人用,政府要做的事卻讓民眾在私下吵,不覺得這條法很好笑嗎
豬寶拔拔 wrote:希望你以後有買到騎樓的,別停車喔 講話別這麼酸,我上面說你的有哪一點錯了?更何況,我房子早買超過十年了,透天雙車位,所以停車問題就不勞您擔心了。很多問題都是在當初的「出發點」(這不單是您的心態,也是大多數人的心態),例如:騎樓停車、門前路口佔用、門前對面佔用、二次增建…。這些問題都是一開始就抱著貪小便宜的心態來做事,如果一開始就找有合法車位的不就省了這些事?
knift wrote:講話別這麼酸,我上...(恕刪) 重點我沒停車啊,你到底有沒有看內容啊,我另外有車位,我日後用到可能就方便上下東西,不要我還沒做就講的我好像已經做了一樣。一見面就我的錯,請不要直斷一個件事請的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