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狀況其實還是可以協調的,社區事務沒有決對的對錯,多數人同意就是對的
社區公設就是用社區的管理費去修繕(但我保證超多社區是屬於瀕臨破產階段)
所以多的部分就要跟住戶收取,這裡請注意,要額外"收錢"的部分,一定要有區大的決議背書,平時的管委開會完全沒有任何權利決定。
管委會的責任是完成區大交辦的任務還有日常性維護。
所以如果沒有招開區權,有效的表決確定要怎樣分配多出來的費用,那管委會的公告就是沒有用的。
如果開了區權,也決定了就是用坪數分配,那就認了吧,平時不開會,出事求摸摸。
當委員最討厭這樣的住戶,有問題又不來開會講,大家都犧牲時間開完會你才要抗議
如果有開區權,你有去,但擋不下來,你就認了,多數決本來就會帶一點欺凌少數的感覺,合法的情況只剩一個解決方法,賣了搬家
希望有幫到你
搞不好A戶4人2大2小, 還比B戶2大還輕...
電梯裡面放磅秤與微電腦控制. 人數/體重/樓距...全部精算, 每次搭電梯都扣點數,
然後還可加入節能設計, 電腦紀錄大家上下班時間,
你願意多等2分鐘等隔壁鄰居上班一起下樓嗎? 點數打8折...
然後這個電腦控管系統比電梯本人還貴(X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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