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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多萬以上的房產,竟然只賤賣了200萬?

有一點不太理解。
兄弟姐妹幾個,
共同持分(假設)4層透天。
縱使賣屋弟弟住2樓,
法院就可以把2樓單獨拍賣嗎?
(在法律上他的戶籍與產權並不是在這個門牌號的2樓)
這樣相當於法律強制把把4樓透天當成4樓的公寓。
是不是應該核發其他3樓的持分所有權證書?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說...(恕刪)


又來聽故事

jimmy1234530 wrote:
應該是說市價600萬不可能從1255開始拍
一拍價格是估價估出來的
差一點還好
差到一倍不合理...(恕刪)


市價600萬是標題寫的;
我想若不是因為只持份1/4 又不點交,
絕對不只這個價格.

建商買來做什麼? 我認為只有兩個原因:
1) 提高價格讓目前住在這間屋子的人買回去.
2) 想把整塊土地含房屋買回去

建商只要主張1/4 的所有權,不管是租人還是自己隨便用,
就會搞個整個屋子內的人,不堪其擾.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用主張共同持有,用建商標的638萬買回來.
而實際上也不用付到638萬,因為有多,會退回給原有的敗家子...
320要喊280 怎麼算都沒差那一點錢阿
除非...真的廢到家人寧願賠大錢也要斷絕與他的關係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說...(恕刪)
打個卡看後續
持份法拍,其他持份人有優先購買權。

所以不要理當鋪,讓持份法拍,

再用優先購買權買下持份,

這樣要花320萬嗎?

1/4持份二拍再買,很高機率160萬可以買到

因為不懂法律的人才導致600萬房子變成200萬的標題

我也可以說1200萬的房子免費送別人

故事只是生意失敗或者賭博被詐賭。
來看大大說故事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說...(恕刪)


打卡看後續 ...

故事精彩~坐等後續!!
1/4而已
全部賣掉
1/4提存法院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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