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出來的錢就可以在下去買另一間,不夠的在貸款
如果你的還款能力銀行判斷不夠的話,就是貸款成數低一些,還是有可能貸的出來(因為房貸主要還是看擔保品,就是你的房子)
比如你的房子銀行估價1000,那你跟銀行貸500是蠻容易的,那前一間房2胎的錢就夠付剩下的500了
此時你等於總貸款1000萬
每月你要負擔的本金加利息,大約是五萬元~
二間房如果留一間自住,另一間租人一萬吧~~自已要在貼4萬
當然成數都是概估的,實際有些人銀行很愛,可以貸到比較高的成數~~或是有些房的地點很讚,銀行很有信心
或是景氣不好,銀行手頭現金太多,想多賺貸款利息~~這些都會影響到銀行放款成數、利率
前提還是要你的房子有那個價值~~銀行不是白痴~~
也不是自己沒想法,不過想聽聽大家有什麼建議。
以下都用夫妻合計,就以現在時點的狀況看。
兩人大約都40歲,小孩1個3歲,月收21萬,少數的被動收入(例如一點點的股配息、每兩年還本一次的幾萬塊保險金、久久賺到一點的匯差)可以忽略。
手上房子的貸款還有280萬;已另外買了新房,貸1300萬,目前手上剩餘現金大約50萬(先預扣了處理新房後續需要的花費),每月還款合計大約9萬,扣掉生活花費,平均每月可以存下來的錢大約4~5萬(不含年終,年終大約40~50萬)。
目前計畫是打算舊房賣掉,舊房貸款清掉後,新房貸款會剩大約700萬,每月還款大概可以降到3.5萬。這樣生活上不用過得很緊,存款累積也會加速,目標6~7年把700萬的貸款還掉。不過還掉貸款後,帳戶大概還是沒有很多錢(主要是我們沒什麼被動收入)。
有在想舊房不賣,出租,希望租金可以跟每月還款抵掉,新房的每月還款大約7萬。但是這樣會讓我們存款累積速度變慢很多,生活上還是要克制花費,會比方案一還緊,新房貸款可能要10年才能清掉,同樣期間內帳戶大概還是沒有很多錢。
另外就是舊房未必租得出去以及租到我們想要的價位的風險,還有又怕遇到奧客很煩XD
目前是在走方案一,但舊房還沒丟出去賣,因為新房還沒全弄好。
只是一直在想,不知道哪種方案對我們比較好。另外小孩子要開始上幼稚園,每年會新增加10幾萬的支出,走方案二又會看到存款累積更慢...
題外話,原本想換車但因為買了新房所以沒錢了。
不管方案一或二,未來換車時又會把帳戶清出一大筆錢,到時我們都快50歲了吧,我一直有種退休金在哪的焦慮….
1iaooo wrote:
賺大錢的有兩種,一...(恕刪)
看到大大回文就讓我想到之前看到的陽光Park廣告:
租不如買陽光PARK 月付9600元起自己當房東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11132/3232713
我只補一句,人人甚至連你家的房客都去當房東,哪來的房客租你的房?
剩下的各位客官自己審閱
明年台灣有人要率領台灣發大財了!
像我本錢500萬貸1600,買兩間一間自住一間租人,最近租人那間賣了,五年來獲利大概3成加上五年租金扣除利息大概獲利400,
400拿去還另一間大概剩下200的貸款
這期間買兩間房花費等於1間房子的租金大概一個月一萬五
房子賣了一間後
等於我目前拿五百萬買原本兩房無痛換一間更大的三房。。。
要買三間房,其實分三筆頭款去買就好了,4間就分四筆,只要租金收益大於利息,寬限期內不會有太大問題而且寬限期到,再去轉貸一樣可以延展,
不過這樣風險蠻高的,除非你買的都是好物件,不然一間倒會有骨牌效應
還有一點,換房不用課奢侈稅,每五年脫手一間,每一間都用自住名義五年脫手,連增值稅都免了
市政府正鼓勵民眾換房的新稅改,可以省蠻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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