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vierlinw wrote:
第五點關於稅負的40 %並不是所有上班族都繳40 %,很多上班族其實只繳了5%或甚至不用繳稅. 台灣房產收租稅負的問題在於很多房東的租金收入沒有報稅. 就法律規定來說房東收到租金應該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也就是有級距從5%到40 %都有
你誤會40%的意思了,不是說人人都繳40%,是說全國所得稅的部分有40%是受薪階級繳出來的。
其實也不只40%所得稅是薪資所得繳出來的,實際是超過50%,底下聯結有資料,要看內文不要只看標題不然會誤會是超過70%。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1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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