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003101035 wrote:最近身邊有位長輩,...(恕刪) 短短幾天 就多出了55萬 不會越想越不對勁嗎?疑點一先不說另一個買方是否存在的話術真假對方能出多20萬就能賣 代表原本賣方只要多出20萬就願意賣了卻未用原本條件去談疑點二 對方在短短幾天內 就要求你多出20+35=55萬疑點三 仲介服務費若非誤寫 就已是暴增了疑點四 完全只站在賣方立場去抬買方的價為何不是協商到平衡點(正常仲介應該是要採取搓合 採取兩方價差的中間值)例如原本500萬 賣方原先願意520賣 第一個買方卻放棄 造成賣方要繼續賣此時為了出售 正常應該考慮第二個出價的買方500萬 頂多在500~520之間協商卻一次拉高到555萬 不合常理由動機來反推 這種情形如果不是投資客的物件 就是賣自己的房屋 設局一起來拉買方價位一邊賺房價 一邊賺仲介費 雙賺!!再者實價登錄多了43% 大約等於是390萬飆升成555萬跟南部某些國宅情形很像 只是那邊是獨家專委還有自己投資的房屋 故意洗幾筆實價登陸去飆高的(左右手互賣)8年以前還在280萬的說 一年漲幅20% 誇張吧房市多頭期間還好 如果走空頭 等你未來買550萬想賣的時候發現附近取得成本都比你低 都賣300多 就只能斷頭慘賠了...
說人家三角簽,前提是你要舉證是三角簽... 然後去告...個人覺得如果不想麻煩,就趕快認賠斡旋的部分... 然後跟這家房仲拒絕往來說真的... 這年頭房市很慘淡,房仲為了賺錢會使出各種把戲的總之,現在沒有所謂的加價買的多頭風了盡管小弟常在板上說今年要井噴,不買就要住郊區了,如果信,那只能說你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