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rymay wrote:
另外關於租賃契約公平性的部分,其實還有個可行性很高的政策,就是比照德國,續約漲幅不能超過該區租金水平的10%。這既沒有「不能漲租」這種漠視通膨、市場、房東權益的不合理性,又能兼顧阻止房東惡意大幅度提升租金的行為(恕刪)
房租煞車..這....是一個白爛的法律...
因為他最後的結果是..讓房租更高了XD
像你指的德國的法律..這是2015年的法律
現在就被認定跛腳法規
原因就是他的規定..法律是人定的..那是人就會有缺點
因為他太多法律限制..那也就會存在很多的排除在法律限制外的規定..
像商業空間不算
裝潢超過房子價值30%的房子不算
這讓德國的租屋市場二極化
全新裝潢的天價屋 VS 便宜又實惠的鬼屋
那自然而然..就無力以回天
而且德國12000個市鎮..只有不到400的城市有房租煞車的引入
其他..喊心酸的.....
讓人民充滿心酸的吶喊.....
PS:其實...關於大大提到的的另一點..社會弱勢...
如果真的自認是什麼社會弱勢需要政府幫忙
麻煩離開蛋黃區...其實連蛋白區都離開
這才現實不是嗎?
我自認我不有錢..也不是什麼社會弱勢..而且也住不起蛋黃區..連蛋殼區(蛋殼.不是蛋白)都不太行了..
旦你叫我要努力工作..來幫助那些社會弱勢住蛋黃區..這叫合理??????
蛋黃區本來就是給這社會中比較有能力的人住的..
因為不光是住..連生活物價都會比較高
真的社區弱勢..住進去..確在該區連飯都吃不起時..意義是什麼?意義到底是什麼?
每天都在幻想天上掉錢下來..不如自己努力去賺錢
這才是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