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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政府的租賃專法可以參考日本的政策,保障房客

sherrymay wrote:
另外關於租賃契約公平性的部分,其實還有個可行性很高的政策,就是比照德國,續約漲幅不能超過該區租金水平的10%。這既沒有「不能漲租」這種漠視通膨、市場、房東權益的不合理性,又能兼顧阻止房東惡意大幅度提升租金的行為(恕刪)



房租煞車..這....是一個白爛的法律...

因為他最後的結果是..讓房租更高了XD


像你指的德國的法律..這是2015年的法律

現在就被認定跛腳法規

原因就是他的規定..法律是人定的..那是人就會有缺點

因為他太多法律限制..那也就會存在很多的排除在法律限制外的規定..

像商業空間不算

裝潢超過房子價值30%的房子不算

這讓德國的租屋市場二極化

全新裝潢的天價屋 VS 便宜又實惠的鬼屋

那自然而然..就無力以回天

而且德國12000個市鎮..只有不到400的城市有房租煞車的引入

其他..喊心酸的.....

讓人民充滿心酸的吶喊.....












PS:其實...關於大大提到的的另一點..社會弱勢...

如果真的自認是什麼社會弱勢需要政府幫忙

麻煩離開蛋黃區...其實連蛋白區都離開

這才現實不是嗎?

我自認我不有錢..也不是什麼社會弱勢..而且也住不起蛋黃區..連蛋殼區(蛋殼.不是蛋白)都不太行了..

旦你叫我要努力工作..來幫助那些社會弱勢住蛋黃區..這叫合理??????

蛋黃區本來就是給這社會中比較有能力的人住的..

因為不光是住..連生活物價都會比較高

真的社區弱勢..住進去..確在該區連飯都吃不起時..意義是什麼?意義到底是什麼?



每天都在幻想天上掉錢下來..不如自己努力去賺錢

這才是現實..

黑羽斷翼 wrote:
借地借家法是在租約到期前如不願意續租
如果房東要終止租約要提前半年通知房客
如果房客要終止租約要提前三個月通知房東
那租約到期就租約終止了
那來的租一輩子的問題
沒有一個國家會定出在租約到期後不能終止租約的法律規定的
因為那太虛幻了..直接定租屋就是送人還比較快


日本的租賃契約通常為2年,租約快要到期更新租約才可以續住,屋主若無正當事由,即使租約已滿,不得阻止房客更新租約。
黑羽斷翼 wrote:
那把房子拿出來租...讓你的房客想住就住..不需要你的同意..實現你讓大的夢想..從你開始..

真的..不要只會嘴巴說..自己作作看你口中的房東..看一下感覺是不是真的像你說的房東過太爽


我名下只有一戶自住的房子,從來沒有想過要租人。

黑羽斷翼 wrote:
房東的風險可多了..
房客不付房租
房客在屋內自殺
屋客破壞房子
這三個新聞上幾乎都是月經文了
這就是風險..
你真的認為就那一點押金..能補償這些損失嗎??
而住的權力..給我100萬.只要100萬.我幫你找間套房買給你住?地點不論..有就去住就對了..
旦..有人願意嗎??
就像幾十年前出現的口號..錢多事少離家近..作不到都怪政府..
千錯萬錯...永遠都是別人的錯...和我自己沒關係..
呵..呵........


房東的風險我認為政府應介入管理,例如:成立租賃保險,房東、房客每個月支出房租的1%繳租賃保險,若房客自殺、房客繳不出房租,租賃保險就會賠償房東。
否則老人、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很難租到房子,要不然只能租到危險、狹小、破舊、環境不佳的房子。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房東的風險我認為政府應介入管理,例如:成立租賃保險,房東、房客每個月支出房租的1%繳租賃保險,若房客自殺、房客繳不出房租,租賃保險就會賠償房東。(恕刪)


羊毛出在羊身上!!當一個穩定又高回報率的房東誰不想阿?
關鍵是現在的房客享用不起這樣的服務!!

我的經驗都是房客主動說不報稅降租金!!
但這種房客我是不會要的!
黑羽斷翼 wrote:
租約到期..房東結束租約..有什麼不公平可言??

如果你是指租期之內..提前解約

一般會有定房東可提前解約的合約

也會有定房客也能提前解約的規定

這是相對的..所以..何來不公平可言

難道房客想解約叫合情合理..而房東解約叫天理難容?????

麻煩..成年人了.........


表面上房東收回租約到期的房子,看似公平,但房客就算不想搬走也得摸摸鼻子搬走,
搬家要花許多時間、精力打包物品,還要花錢找搬家公司來搬,除了花費時間之外,還有其他無法以金錢衡量的損失,房東只要重新招租就好。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表面上房東收回租約到期的房子,看似公平,但房客就算不想搬走也得摸摸鼻子搬走,
搬家要花許多時間、精力打包物品,還要花錢找搬家公司來搬,除了花費時間之外,還有其他無法以金錢衡量的損失,房東只要重新招租就好。(恕刪)


活在現實中好嗎?

你到底會不會寫公平這二個字

又知不知道公平這二個字的意思?

真的..活在現實中好嗎?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我名下只有一戶自住的房子,從來沒有想過要租人。

你乾脆規定所有人都像你一樣只能擁有一戶房子,都不行出租,多的房子強制賣給沒房的人,賣不掉就由政府強制分配給沒房的人,就像耕者有其田一樣,來個住者有其屋,這樣就沒房東與房客了,自然也沒有公不公平的問題。
ldw406 wrote:
你乾脆規定所有人都像...(恕刪)
又不是獨裁國家,房子租人-定租到老死?大部份是房客租1~2年就不租了,日本有沒有規定房客租屋就不能退租,租到老死?真是無聊言論

enzo69356 wrote:
妳先自己買一間來租人,,妳就知道房東多難當


沒錯.
第一,要過濾房客, 現在澳客那麼多, 不按時交租的, 隨便搞你房子的, 還有燒炭大絕...想到都頭皮發麻.

第二,要弄清楚法規, 很多房東沒誠實納稅, 被房客吃死死, 但是房東若要誠實納稅會有以下幾個點要考慮
1. 所得稅是必要的
2. 影響到地價稅和房屋稅, 地價稅會變5倍, 房屋稅會從1.2-->2.0
3. 賣房時也會影響到土地增值稅, 因為自用和非自用相差非常高, 房價若高者, 差個幾百萬都有可能.

第三,還要時不時關心房客, 噓寒問暖, 萬一房客在你的房子裡有個萬一(比如一氧化碳中毒, 冬天到了, 別說不可能),
你房東要負連帶責任. 另外, 房子有設備或哪裡有問題, 房東還要傷神處理

第四,房客住不爽搬走了, 房東還要傷神找房客, 若想委託仲介還要付仲介費, 遇到無良仲介恐還賠了夫人又折兵...

零零總總...自己買間房租給別人看看啦, 房東沒那麼好賺!!

還有啊, 現在買房租人, 投報率有2~4%就偷笑了, 而這2~4%是房東必須要承受上述四項的風險, 值不值得就見人見智了....

依我看, 真有錢買房租人, 不如拿去買殖利率穩定的股票算了...想賣就賣, 想買就買, 還不用那麼累...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
ldw406 wrote:
你乾脆規定所有人都...(恕刪)


房價高,很多人買不起房,房租已經連續8、9年上漲,租房沒有安定感,隨時可能被迫搬走,社會住宅又這麼少戶,社會住宅中籤率太低,對那些買不起房、每個月有按時繳房租的房客,求個租房的安定感,不會隨時可能被迫搬走的要求不過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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