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倫Y wrote:
大家好
小弟的老婆大約於七八年前買了間附機械車位的華廈單位,當時在買賣移轉契約書中也註明了停車場的土地持分與車位號碼,過戶時也繳了契稅,請問這樣該停車位算是我的私人產權嗎? 會這樣問是因為最近大樓的管委因為車位不夠所以主張停車位為持分共有,想開放住戶自由停車,請問他的主張真的是合理的嗎?
你要問的應該是
1.因為車位號碼早已不清楚
2.然後你的機械車位是雙層(上下層)
3.因為上層故障又剛好平面停在下層(也就是你的位置)
4.上層的車主因為賭爛所以跟管委會主張停車位為持分共有想先到先停
5.你想上來問要怎樣釐清車位到底是誰的這部分對嗎?
以下給你參考
民國85年2月以後,地政機關另增設車位編號登記,起造人得選擇依使用執照圖說的竣工圖轉繪所劃設的停車位測繪,並辦理停車位編號登記。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簿之所有權簿其他登記事項欄即予以加註「車位編號○○」。
所以你可以去房屋所在地之營建主管機關調閱竣工圖以釐清責任
再者如果車位為私有管委會根本不會有權力去讓你的車位變成公有
還有
發生問題時一定要自己先釐清問題的重點
才好抓問題
而不是張冠李戴
因為我不認為管委會的意思是要讓大家的車位都拿出來變成公共車位
購買房屋:你取得什麼法律憑證?
買賣雙方的房屋買賣合約書
第三方地政局的房屋所有權狀
購買停車位:你取得什麼法律憑證?
買賣雙方的車位買賣合約書
車位的第三方法律憑證是什麼?
A.國家地政局的建務所有權狀(含車位)
..3個=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
..地政局權狀登記方式,如範例 法定停車位
..建物權狀登記你的(車位面積)與(車位編號)
B.私人買賣車位協議書:建商分管車位,
..由建商開立車位編號證明書給住戶永久使用
..所以它必需經區大管委會登記蓋章才有效力
..停車位測繪圖辦登記,區分所有建物登記簿
..之所有權簿其他登記事項欄加註(車位編號)
C.區權會管委會分管車位:一年抽籤1次
..每年區大會議,所有住戶車位抽籤付費使用
..抽中的住戶繳交1年車位編號使用權的租車費
..由管委會開立車位編號證明書給住戶使用1年
推測阪主應該是建商分管車位,
請回去找舊屋主拿原始建商的車位證明書
請調閱區大所有權簿此車位是否歸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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