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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倒●收租不是社會米蟲論●

chris43 wrote:
奴隸幾乎都是被強迫的&失去自主權力,
但您有選擇性...可以租偏遠地區的小茅房,
租金會像您說的那樣便宜又大碗


地主霸佔了土地「把社會在這塊土地上投入的勞動力私有化」為自己所佔有的那一個部分

那一個部分就是「地租的來源

並且隨著國民所得提升和社會生產力的提高

地主霸佔的那一個份額會越來越高,表現為「收到的房租隨著國民所得提高而越來越高」

並且地主並不需要投入勞動力只是佔有別人的勞動力,所以能收到房租

首先為什麼房產主能夠收到房租????? 是因為他壟斷了市中心生產力最高的那一塊區域位置

那一塊區域位置為什麼有生產力????不是因為地主投入了勞動力

而是整個社會對他周邊所在土地投資了大量勞動力和基礎設施(橋梁、道路、捷運站、學校、甚至是吸引人材聚集提供勞動力的地方)

所以那塊精華區域的土地才會有價值,這樣你清楚了嗎?

為什麼台北市中心的土地比中央山脈值錢?????不是房產主投入了勞動力

是因為別人在這塊土地上發展製造業和服務業

而地主才有可能把其中一部份利潤份額占為己有成為地租

這個被占為己有的部分會隨著經濟發展越佔越多

例如40年前的台北房價和房租 就會比現在更低

不是因為房產主在這40年中間投入了勞動力,而是整個社會被他佔有



White bear wrote:
奴隸是"人",奴隸主的獲利是犧牲奴隸的基本人權而來。土地是人嗎?
真的是不倫不類的比喻。


chris43 wrote:
奴隸幾乎都是被強迫的&失去自主權力,
但您有選擇性...可以租偏遠地區的小茅房,
租金會像您說的那樣便宜又大碗




馬克思分析過如下觀點,奴隸制度和雇傭勞動制的差別在於,

其一奴隸制度是永久出賣自己給資產階級,

雇傭勞動一個是是一個月一個月一點點的賣,零碎的出賣自己」,或1小時一小時的出賣自己


其二奴隸是永久屬於奴隸主的,

雇傭勞動制度之下勞動者雖然不是永久屬於某一個資本家,但是他如果不賣給某一位資本家,他也要把自己出賣給其他的資本家

因為「生產資料壟斷在資本家手裡」所以他必須出賣自己

勞動階級不屬於某一個資本家所有,但是「他屬於整個資本家階級所有


雇傭勞動與資本

總之,勞動力①是一種商品,是由其所有者即僱傭工人出賣給資本的一種商品。他為什麼出賣它呢?為了生活。


  可是,勞動力的表現即②勞動是工人本身的生命活動,是工人本身的生命的表現。工人正是把這種生命活動出賣給別人,以獲得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資料。可見,工人的生命活動對於他不過是使他能夠生存的一種手段而已。他是為生活而工作的。他甚至不認為勞動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相反,對於他來說,勞動就是犧牲自己的生活。勞動是已由他出賣給別人的一種商品。因此,他的活動的產物也就不是他的活動的目的。工人為自己生產的不是他織成的綢緞,不是他從金礦裡開採出的黃金,也不是他蓋起的高樓大廈。他為自己生產的是工資,而綢緞、黃金、高樓大廈對於他都變成一定數量的生活資料,也許是變成棉布上衣,變成銅幣,變成某處地窖的住所了。一個工人在一晝夜中有12小時在織布、紡紗、鑽孔、研磨、建築、挖掘、打石子、搬運重物等等,他能不能認為這12小時的織布、紡紗、鑽孔、研磨、建築、挖掘、打石子是他的生活的表現,是他的生活呢?恰恰相反,對於他來說,在這種活動停止以後,當他坐在飯桌旁,站在酒店櫃檯前,睡在床上的時候,生活才算開始。在他看來,12小時勞動的意義並不在於織布、紡紗、鑽孔等等,而在於這是掙錢的方法,掙錢使他能吃飯、喝酒、睡覺。如果說蠶兒吐絲作繭是為了維持自己的生存,那麼它就可算是一個真正的僱傭工人了。

  勞動力①並不向來就是商品。勞動並不向來就是僱傭勞動,即自由勞動。奴隸就不是把他自己的勞動力①出賣給奴隸主,正如耕牛不是向農民賣工一樣。奴隸連同自己的勞動力①一次而永遠地賣給奴隸的所有者了。奴隸是商品,可以從一個所有者手裡轉到另一個所有者手裡。奴隸本身是商品,但勞動力①卻不是他的商品。農奴只出賣自己的一部分勞動力①。不是他從土地所有者方面領得報酬;相反,是土地所有者從他那裡收取貢賦。農奴是土地的附屬品,替土地所有者生產果實。相反地,自由工人自己出賣自己,並且是零碎地出賣。他每天把自己生命中的8小時、10小時、12小時、15小時拍賣給出錢最多的人,拍賣給原料、勞動工具和生活資料的所有者,即拍賣給資本家。工人既不屬於某個所有者,也不屬於土地,但是他每日生命的8小時、10小時、12小時、15小時卻屬於這些時間的購買者。工人只要願意,就可以離開僱用他的資本家,而資本家也可以隨意辭退工人,只要資本家不能再從工人身上獲得利益或者獲得預期的利益,他就可以辭退工人。但是,工人是以出賣勞動力①為其收入的唯一來源的,如果他不願餓死,就不能離開整個購買者階級即資本家階級。工人不是屬於某一個資本家,而是屬於整個資本家階級②;至於工人給自己尋找一個僱主,即在這個資本家階級③中間尋找一個買者,那是工人自己的事情了。
abc003 wrote:
地主霸佔了土地「把社會在這塊土地上投入的勞動力私有化」為自己所佔有的那一個部分
那一個部分就是「地租的來源」..(恕刪)


股東霸佔了股票「把公司員工在這間公司裡投入的勞動力私有化」為自己所佔有的那一個部分
那一個部分就是「股利的來源」

銀行霸佔了資金「把貸款人在這筆資金裡投入的勞動力私有化」為自己所佔有的那一個部分
那一個部分就是「利息的來源」


或是套上任何出租的物件都可以。

看了樓主的文章,真得覺得很有道理;恨自己為何是一隻米蟲,都怪2000年時房子沒人要,想說幫忙買一些,或許還能收租金;還怪上一輩的,為何辛苦地存錢,最後都拿去買地了,怎不買好車來享受一下。唉~若政府願意實價收購,我絕對支持土地國有化。
White bear wrote:
股東霸佔了股票「把公司員工在這間公司裡投入的勞動力私有化」為自己所佔有的那一個部分
那一個部分就是「股利的來源」
銀行霸佔了資金「把貸款人在這筆資金裡投入的勞動力私有化」為自己所佔有的那一個部分
那一個部分就是「利息的來源」
或是套上任何出租的物件都可以。


我前面已經講過了

你的問題和第二頁這個人的問題是相同的

目前產業資本主義的剝削 比起你這種封建社會的殘餘物的土地剝削方式

更能推動經濟發展 和促進生產力的進步

sister1658 wrote:
買定存股穩穩領股息是社會的米蟲嗎?
買債券型基金月領固定配息是米蟲嗎?
那不偷不搶貸款買房出租又關你啥事?
買房出租絕對比前兩者的麻煩多很多!


那你能否回答這在邏輯上等價的問題
假設我是奴隸主我辛苦存錢購買一個奴隸 ,我從奴隸那裏獲得收入,我不偷不搶乾你什麼事情?


一個人的權利以不能剝奪其他人的權力,這種權力來源才是正當的

當房產主租房子的時候他搞壟斷土地私有化,從社會勞動中收取貢付,不管轉賣多少次這種權力(土地私有制)的來源都是不正當的

就跟黑奴把人類私有化一樣

社會不是一個個孤立的個體組成的,社會是一個整體 「個體的角色和命運是由社會生產關係」所決定的


買定存股的獲利來源是產業資本,是產業資本家從投資實體經濟的利潤來源再分配給股東
例如工廠的生產資料 機床 設備 研發等等等

這個行業是可以促進經濟發展的

但是房地產的獲利來源是來自壟斷土地

這是一種封建時代的殘餘物,是產業資本家當初反對的

這個行業是阻礙製造業和實體經濟發展的,只會轉移走每年的本來產業資本應該得到的總利潤的份額

並且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佔有越來越大的貢賦 和份額

這就是地租的來源

例如有一個老闆要雇傭工人 他給工人的工資如果是3萬

工人一半拿去繳房租和房貸

那麼工人的可支配所得只剩下1.5萬 那麼工人就會要求加薪

如果地租取消掉 工資降低到22K也不會影響工人的生活

可支配所得反而還增加,這就是勞動力再生產的價格

因為生活資料的價格降低而降低

被地租吃掉的結果 最後壓縮到資本家的實體經濟總利潤

看到樓主如此憤憤不平,我講個故事......

我爸爸從小就跟我,你阿公曾經是大地主.
要不是土匪頭講終症實施"耕者有其田",
我們家財產不輸王泳慶.........

N年前可以"耕者有其田",現在也可以"住者有其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0%95%E8%80%85%E6%9C%89%E5%85%B6%E7%94%B0
這是您要的?

jhhasc wrote:
看到樓主如此憤憤不平,我講個故事......
我爸爸從小就跟我,你阿公曾經是大地主.
要不是土匪頭講終症實施"耕者有其田",
我們家財產不輸王泳慶.........
N年前可以"耕者有其田",現在也可以"住者有其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0%95%E8%80%85%E6%9C%89%E5%85%B6%E7%94%B0
這是您要的?


這麼做只會製造另一批既得利益者,取代舊的既得利益者而已

真正的解決方法我第一頁有說明

就是土地和房產公有只租不賣,租金以市場化定價 每月都要繳給政府房租 5年地租重新訂價一次

再把租金當作政府的財政收入

以平均法反向退還給全體國民製造一個反向現金流 抵銷掉地租的正向現金流剝削

而住在市中心的會繳到比較高的地租給政府(因為租金已經在網路平台上競標價了 出最高價者得標)

以避免資源浪費 市場化定價是避免有人只付少少的租金就霸占市中心最好地段

市場化得結果就是市中心地租最高

但是政府收到的租金是財政收入 又反向方向退還 兩者從總體經濟的觀點相互抵銷

從個體經濟的觀點可以避免資源浪費

目前社會住宅制度是沒有按造市場化定價(市政府訂的租金) 而且供給量太少價格也太高

而政府訂的租金財政收入沒有返回到全體國民(透過地租公有化無條件基本收入)

會有這種現象問題的癥結在於一堆私有化房產霸佔 減少了社會住宅總供給量

應該搞100%公有化 完全取消掉私有化才能避免這種剝削

許多國家每年GDP的15~20%被地租吃掉 反正地租佔GDP比例可以依造這種方法降到0%

然後產業資本利潤和工資佔GDP比例會因此提高

因為生活資料降價 導致勞動力再生產的價格降低了
政府變成不事生產的土地霸佔者,而且收到的租金通常被花光,搞不好還舉債,想要反向方向退還,門都沒有!

abc003 wrote:
政府收到的租金是財政收入 又反向方向退還...(恕刪)

abc003 wrote:
這麼做只會製造另一...(恕刪)


講半天,您是期望一個全能且『無私』的政府是吧

去亞利安星球找找吧,大哥…

地租由政府收,錢流政客手中吧…
完美政府,並不存在,醒醒吧
J5942 wrote:
政府變成不事生產的土地霸佔者,而且收到的租金通常被花光,搞不好還舉債,想要反向方向退還,門都沒有!


政府並非是土地霸佔者因為租金有被公有化了,最終所有權是屬於全體國民

最後租金收入還是按造平均法退還到每個人身上,每個人都有公有化地租的收益

私人才可能成為土地的霸佔者,剝削無土地者 因此才有地租剝削的產生

土地本來就應該做為一種「社會共同財富」

就跟「電力公司被私有化」結果就是私人公司可以得到超額壟斷利潤一樣

假設私人可以壟斷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 一度電收你20元你造樣要買單你信不信?

用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的話來說,因為這有自然壟斷性

台灣電力和自來水會這麼便宜就是因為電力公司是國營事業,

英國電力公司被李嘉誠收購以後一度電平均可以高達10元(換算成台幣)

多虧了柴契爾夫人的新自由主義和私有化政策
jackyispig wrote:
公共汽車業者是有人買車輛聘僱司機從事大眾運輸
開計程車的是司機提供勞務服務
遊樂園業者的是有人購買土地添購遊樂設施聘僱員工提供休閒娛樂
這些不是收租吧?
有人提供資本財添購設備聘僱"勞工"給予"薪資"
然後勞工"提供"了"勞力服務"給"消費者"


這些當然不是收租 而是產業資本的利潤

但是土地佔有者從產業資本那裏分配了地租,地租是一個壟斷土地而獲得的利潤

地租表現為隨著實體經濟生產力的發展,地租會無條件佔有越來越大的份額和貢賦

例如
1.當一個早餐商店老闆娘 他用100萬資本去創業一年 利潤假設20萬

2.當老闆娘自己下去那間店工作 他獲得40萬 為工資+利潤

否則他就要請一個工人幫她工作這就是機會成本

3.當老闆娘打算自己買下他開早餐店的店面房地產 他獲得年收入60萬 因為1年可以省下20萬房租

當地租+利潤+工資在3個人不同的人身上的時候,人們以為那是不同的收入來源

當同時在一個人身上的時候,人們就容易產生誤解和混淆





WAN3636 wrote:
所以單純出租車輛或例如youbike的才是米蟲
我懂了


在市場競爭條件下,出租車的費用會等於汽車折舊成本+管理費用+該產業平均利潤

汽車的折舊費和管理費都是付出勞動力的成本

但是市中心地租是遠遠高於房屋折舊成本的 這個差額沒有付出勞動力

價值(勞動價值)能夠遠遠低於價格(交換價格)出售是因為地租是壟斷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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