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都這樣打了,這樣有問題嗎?XD當然照合約走呀!另外口頭說的也是合約喔!(當然,最好寫下或者錄音就是了)不過可以感覺你對現在的房客非常...不滿XDDhedy121 wrote:想請問大家,房東可...(恕刪)
hedy121 wrote:現在他們對承租限制幾人覺得不合哩,不承認違反此條算是違約所以要求調解或上法院來判斷我該怎麼辦呢?唉~~~ 會提出這種謬論的應該不懂法律,甚至連存證信函都沒看過寫一張過去,內容強硬要求對方按照租約走,不然你會提告,且不須調解,直接法院見。屆時因此產生之法律訴訟費用由他負責,並會要求停止租約及相關賠償他口頭嚇你上法院,你就用真正的法律信函寄過去,明白告訴他不用調解法院見租約都寫的清清楚楚,調什麼解,直接法院見對方應該沒真正走過法律程序,你別被他唬了,他到法院一點勝算都沒有
房客說已經詢問過律師,律師回答水電費由他們支付,我無法限制他們入住人數,律師還說點交的時候沒有屋外監視器,房客沒有保管的責任,即使房客先前口頭答應安裝,事後也可以要求房東拆除,就是因為律師這樣回答他們,所以他們完全不理會契約的規定,要求上調解因為我也詢問過律師,租屋基金會,台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皆回覆要照契約走,也說如果房客任意拆除監視器可告毀損罪,請問現在情形要怎麼處理?他們的父母也說一切由仲介和律師做溝通管道,他們父母暫不介入@@(房客是兩個19歲的年輕人)基於以上種種,我實在不知道怎麼處理,所以已經向法院提出告訴,我也真的不想這樣做但講好聽是溝通,他們就是要我們不能列限制人數這條,我的問題是已經簽了約怎麼推翻?如果你每條都有意見,應該要簽約前講啊~~真的是好煩
hedy121 wrote:房客說已經詢問過律...(恕刪) 好房東遇上惡房客了!既然當初簽訂合約就已寫明限定三人,樓主別怕,你贏定了!別聽房客唬爛什麼律師說的,叫他把律師的名字、電話、律師事務所通通報上來!現在網路上唬人的比比皆是,我今年遇上鄰居租客用水噪音干擾的問題,房東的配偶在LINE上面嗆「去找我的律師」!還她的咧?笑死人!就拿社區舉例吧,一般社區一年花個三五萬請律師,名稱是「法律顧問」,也不過就參加個區全會或是偶而讓社區徵詢一些意見,根本不能說是「社區的律師」,但是就有人仗著家裡開個小公司,每年花點小錢請個「法律顧問」,就在外說誰是「我的律師」,拜託!要說「我的律師」這句話之前,先墊墊自己斤兩吧,妳有沒有花上年薪百萬以上雇用律師?還妳的律師咧!就拿我自己來說,我現在已經花錢請律師去告房客和房東了,但是我不能說那個律師是「我的律師」,正確說法是「我的訴訟代理人」!唉!瘋狗年遇上沒知識又沒衛生的人,機率很高啊!樓主的心煩我完全可以體會,像樓主這種好房東遇到這鳥事而感到心煩,大概是生平第一次告人吧?我也是第一次告人,互相勉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