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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簽租約的時候,房東可以明訂限住幾人嗎?

hedy121 wrote:
想請問大家,房東可以...(恕刪)



遇到怪房客要小心
送神難呀!
要我就不想租了,請他儘快走人
違約解約,也不是單方說了算。
上法院吧!
hedy121 wrote:
我有很清楚寫承租方限...(恕刪)
合約都這樣打了,這樣有問題嗎?XD

當然照合約走呀!

另外口頭說的也是合約喔!(當然,最好寫下或者錄音就是了)


不過可以感覺你對現在的房客非常...不滿XDD


hedy121 wrote:
想請問大家,房東可...(恕刪)
現在他們對承租限制幾人覺得不合哩,不承認違反此條算是違約
所以要求調解或上法院來判斷
我該怎麼辦呢?唉~~~

hedy121 wrote:
現在他們對承租限制幾人覺得不合哩,不承認違反此條算是違約
所以要求調解或上法院來判斷
我該怎麼辦呢?唉~~~


會提出這種謬論的應該不懂法律,甚至連存證信函都沒看過

寫一張過去,內容強硬要求對方按照租約走,不然你會提告,且不須調解,直接法院見。屆時因此產生之法律訴訟費用由他負責,並會要求停止租約及相關賠償

他口頭嚇你上法院,你就用真正的法律信函寄過去,明白告訴他不用調解法院見

租約都寫的清清楚楚,調什麼解,直接法院見

對方應該沒真正走過法律程序,你別被他唬了,他到法院一點勝算都沒有
以普羅大眾而言,限制人數唯一不太合理的場景

大概就是剛好懷孕生了一對雙胞胎、三胞胎吧XD

剛好人數超過3人XDDD


hedy121 wrote:
現在他們對承租限制...(恕刪)
房客說已經詢問過律師,律師回答水電費由他們支付,我無法限制他們入住人數,律師還說點交的時候沒有屋外監視器,房客沒有保管的責任,即使房客先前口頭答應安裝,事後也可以要求房東拆除,就是因為律師這樣回答他們,所以他們完全不理會契約的規定,要求上調解

因為我也詢問過律師,租屋基金會,台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皆回覆要照契約走,也說如果房客任意拆除監視器可告毀損罪,請問現在情形要怎麼處理?他們的父母也說一切由仲介和律師做溝通管道,他們父母暫不介入@@(房客是兩個19歲的年輕人)

基於以上種種,我實在不知道怎麼處理,所以已經向法院提出告訴,我也真的不想這樣做

但講好聽是溝通,他們就是要我們不能列限制人數這條,我的問題是已經簽了約怎麼推翻?如果你每條都有意見,應該要簽約前講啊~~真的是好煩
你既然已經提起告訴,那就好了。
不過,等到開庭,判決,說不定早就過了租約期限。你本來也也可能續約不是?
hedy121 wrote:
房客說已經詢問過律師...(恕刪)
這種房客
通常多少會有前科或通緝
可以要求他們提供全部房客身分證備查
他們的交通工具要一一照相
上網查是否為贓車或失竊車輛

hedy121 wrote:
房客說已經詢問過律...(恕刪)


好房東遇上惡房客了!

既然當初簽訂合約就已寫明限定三人,樓主別怕,你贏定了!

別聽房客唬爛什麼律師說的,叫他把律師的名字、電話、律師事務所通通報上來!

現在網路上唬人的比比皆是,我今年遇上鄰居租客用水噪音干擾的問題,房東的配偶在LINE上面嗆「去找我的律師」!還她的咧?笑死人!就拿社區舉例吧,一般社區一年花個三五萬請律師,名稱是「法律顧問」,也不過就參加個區全會或是偶而讓社區徵詢一些意見,根本不能說是「社區的律師」,但是就有人仗著家裡開個小公司,每年花點小錢請個「法律顧問」,就在外說誰是「我的律師」,拜託!要說「我的律師」這句話之前,先墊墊自己斤兩吧,妳有沒有花上年薪百萬以上雇用律師?還妳的律師咧!

就拿我自己來說,我現在已經花錢請律師去告房客和房東了,但是我不能說那個律師是「我的律師」,正確說法是「我的訴訟代理人」!

唉!瘋狗年遇上沒知識又沒衛生的人,機率很高啊!樓主的心煩我完全可以體會,像樓主這種好房東遇到這鳥事而感到心煩,大概是生平第一次告人吧?我也是第一次告人,互相勉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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