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mc wrote:
地點在台北市離捷運站跟百貨公司約5分鐘路程
現在就是一般社區地上五層,將來是要規劃成地上八層地下二層這樣
總共120戶,一戶換一戶,汽車位不會給
坪數也只有說會一樣但格局目前沒看到,應該是自辦都更這樣,謝謝大家解答:)
poimm321 wrote:
都更要出錢就換一個免出錢建商.....
簡式算法..如台北市營建成本一坪約11-12萬.均價銷售一坪約90-100萬(以內湖為例)..
營建成本一坪為12*2=24萬(地主加建商)...100-24=76萬..76-10萬(管銷)=66萬利潤....
再來就是分配...最後銷售地主6建商4分..或6.5與3.5分...
看懂看門道.不懂看樂鬧....
自辦都更,就是蓋完之後原有住戶自己分光光,不用與外人分。如果建商可以分走任何一間,就不是自辦都更
cinnamon coffee wrote:
自辦都更,就是蓋完之後原有住戶自己分光光,不用與外人分。如果建商可以分走任何一間,就不是自辦都更
你說的叫自地自建吧?建商分走是要扣抵建築費用,以及建築師費用,不分走就是再出更多錢!
目前都更可分為公辦、自辦以下這兩種說法:
一、公辦
實施者為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本身,或受其委託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或經其同意之其他機關(構)。
二、自辦
實施者為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組織之更新團體,或其一定比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所委託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重建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不管公辦或自辦,重建就是要錢,不出錢就是拿多餘的房子抵費用,想保留房子則是錢拿來。

cinnamon coffee wrote:
都更有公辦、自辦、民辦三種,你說的是民辦都更
只要建商有得分,別奢望建商會與原住戶一起均擔
什麼是民辦???
都更只有公辦跟自辦兩種而已,哪來的民辦?應該是民營吧?不管公辦或自辦最後還是要建商接手。
就算不用建商,還是要有營造廠來接施工單位,這是建築法規定的,就是要有牌照的人來負責,
否則工地出事情,摔死人還是損鄰、房子垮了 ..... 找誰賠?從頭到尾有誰說過建商會均擔嗎?
不然你怎冒出均擔這兩個字來?看清楚好嗎?是扣多餘房子抵工錢,不扣房子就是錢拿來。

PS:你說的民辦應該就是自辦,合起來算還是兩種沒有三種,都更有兩種,公辦和自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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