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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子, 被房仲 A掉 15萬.

仲介這個行業就是讓房價飆漲的元凶 (當然其他幫兇如金融政策也不少)

 兇手是短時間賺走資本利得的人,那才真的是暴利


1000萬的房子, 仲介做了甚麼事 為什麼可以"依法"最多拿60萬的仲介費 這是很多人一年的工資吧! 仲介每天花一兩小時 一兩個月的時間 總共花可能不到 100小時"帶人"看房子 所以平均一小時工資6000元?!如果是豪宅, 那可能是 6-20萬元. 這合理嗎? 這些仲介就像蔬果中間商 擋在供應者和消費者中間 (壟斷資訊), 以微乎其微的成本 奪取暴利 讓自由市場的機制無法合理運作. 

不要跟我說仲介也有"成本", 誰開店沒成本? 但是這種壟斷資訊 (不讓買賣方直接談價格 甚至傳播假資訊) 獲取暴利的行業還是不多

政府應該建立房價買賣履歷和成交價的網路平台,所有人都可以很方便的了解房屋的真正合理價格 杜絕投資客炒房 (國家的生產力不會因為炒房而增加) 可以將多餘的資金導向需要的地方


談判是世界上收入最高的行業之一,如果你不服氣,你可以試試看你能否在房仲業存活超過一年,爭取成為TOPsales,賺取你認為是暴利的利潤,真的很好賺,我認識的超業,年薪都超過五百萬以上,他們每天工作行程就是陪目標客戶聊聊天。

但是有百分之70以上的業務員連每個月3-4萬塊收入都賺不到,最後轉行,退出市場


業務把海量的資訊 篩選過後  挑選適合的物件給你 不讓你亂槍打鳥 節省你的時間  
你本來就該付2%

業務幫你的房子 花了大筆廣告費用曝光在 各街角  網路   精準挑選到最適合這間房子的主人 並協調到你要的價錢   你本來就該付4%  


屋主跟我說  行情1200   最少要賣到1300萬實拿  佣金你自己想辦法 有本事自己拿
可是買方都看實價登陸  覺得行情1200  都只出價1000-1100
後來 屋主也同意買方出價1100   但是要實拿
最後 買方加價到1150  仲介拿走賣方46

到底  買方一開始就出1150?   還是1100呢?   或是比1150更多?

到底  賣方一開始底價就是1100?   還是後來1300變1100呢

一切都不重要

房仲特種部隊
任務就是 "成交他"  拿到6%佣金 
讓買方覺得買的便宜了   賣方覺得賣得不錯   大家笑著走出大門
"談判"是世界上收入最高的行業之一,認同
併購和獵頭也是需要很大的談判力


birka1980 wrote:
仲介這個行業就是讓...(恕刪)
所以這種靠嘴巴吃飯 完全沒有提升商品價值的"仲介" 你覺得對國家生產力的貢獻和薪資成正比嗎?! 我不是說仲介不該存在, 我是說不該存在暴利 (尤其是用大眾的血汗錢做代價),仲介的單筆仲介上限應該設限 , 就像買賣股票佣金一樣.
另外我指的是對"買賣資訊的壟斷", 一般商品沒有這個問題. 但是這些高價商品用成交百分比當佣金而且沒有上限 是鼓勵"高價"賣出.
政府會致力於民生必需品低價(遏制通貨膨脹), 那房子算不算"民生必需品"呢?
大家都想砍服務費

仲介素質當然高不起來

一分錢一分貨

開個店難道做義工

混口飯吃當然用騙的

我想那仲介已經有不會再和你成交的準備了

這是房仲慣用的伎倆
砍賣方的底價,反正砍了就是他的仲介費
而且買賣雙方根本沒面對面談價錢,都是仲介在唱雙簧
重點就是仲介願意找雙方出來,通常價錢已經接近,就只差仲介費而已,仲介所說的買方只開價多少都是騙人的,應該是說扣掉仲介可接受的服務費後,賣方能拿到多少
說真的樓主您1360萬>>>5萬佣金=不到"0.05%" ,
賣方佣金台北市"平均"2.5%~3.5%不等 ,您"0.05%",連菜鳥都不會幫您做。
最後成交價格1380>>>您實拿1345=35萬佣金=總佣金2.5%左右,
價格拉鋸下,買方可能也不會另外再給佣金,說真的只是在平均低標。
仲介又說這次服務費由買方支付,
"如果"樓主沒有支付五萬元的佣金那也才差價十萬,
何來A15萬之說?我是不知道您跟仲介談最後需不需要支付。

每個屋主都講得自己好像支付多少%多少佣金是他付錢的一樣,
講真不管幾%最後還不是由買方付錢,因為賣方佣金就是包含在買賣價金總額內=最後的成交價。
基本上只有買方佣金是另外寫,另外收。

總結:不論你看不看得起房仲業務,各行各業都有辛苦的地方。
您以為這個市場上拉買方價格很簡單的話,您可以選擇591自售。
您以為現在很多人會透過仲介是為什麼,因為至少有人替您過濾客戶、把關買賣流程。
您以為收您5萬佣金就是這個業務員放口袋嗎?拿到手連一半都沒有。
不願意付仲介佣金或者是付費觀念極差的客戶,真的可以試試591自售。
您可以看到各種妖魔鬼怪買方跟您出連芭樂價都說不上的八七價。

房仲業務員確實是有很多不一樣的人,但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就我來看,佣金的%數是您對業務員的價值給予的肯定,
我相信今天一個業務員幫您辛辛苦苦賣一個房子,價格也賣在"行情"內甚至之上,
一定有摳毛屋主只給1%-2%,但大部分屋主會認可這個業務員的努力及價值,致上這榮耀的4%
直營店例如黃色跟綠色的領帶,他們的獎金是實收服務費的9%,而且買方只有1%。
所以很斤斤計較屋主的4%。
我在小房仲待過,我們是屋主4%買方2%,服務費的50%都是人員的獎金。
假設屋主底價1010萬,買方出990萬,我會買方跟賣方各退一步,就是成交1000萬但我買賣雙方各少收1%,1000萬的4%還有40萬,等於我還有20萬的獎金。
那直營店呢?少收2%就變30萬的服務費,在乘上9%才是他們的獎金,當然很斤斤計較。
當房價被炒高,仲介費應該%數下降。

理由:多年前全新三房600萬,6% 36萬,OK,這個錢買家願意出。總價636萬還可以嘛。

現在三房,全新1500萬,如果6%是,90萬,1590萬買三房,有這個價值嗎,買家只會覺得被坑。房價+仲介費兩頭坑。

若仲介費仍要收滿 36萬,那代表當房價1500萬時,買+賣也只收 2.4%手續費就可以達成了。

所以現在買賣想砍手續費,一點都不意外。因為房價翻倍了呀!




魯久變鐵蛋 wrote:
直營店例如黃色跟綠...(恕刪)

fredho2 wrote:
最近賣一間新成屋,...(恕刪)

只能說學個經驗
說難聽點仲介就是利用"隱藏/壟斷資訊"的優勢賺"轉手差價"的職業 這個行業的目的是"不擇手段(但合法或無法證明非法)"賺滿政府允許的6%佣金

但是股票市場佣金都有一個上限(不是固定%) 要不然一天1000億交易量 只賺5% 就50億了 1年365天那還得了

房市一天交易量雖然比不上股市 但是也不少 不設上限那就和軍購一樣 現在台北動則2-3000萬的"一般"房子(豪宅2-3億), 仲介一筆就賺1-200萬(1-2000萬)

誰會覺得合理? (可能仲介業者OK 但買房者?)

政府降低佣金費率或設上限 才可能扼止房價上漲 (當然也不是只有這個原因房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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