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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型別墅,屋頂漏水責任歸屬?!

我隔壁的社區跟樓主家一樣的建築,斜屋頂+紅瓦片,前年大颱風,把一堆瓦片吹落,還砸到我這社區的車...

後來觀察他們整修的方式,有七成都沒再用瓦片,只做防水與油漆,外觀上就不統一,凹凸凹凸的,醜爆了! 像這樣的社區型別墅,若沒有管委會介入處理,修繕都各做各的,最後都導致成當初蓋好美美的房子,在多年之後卻變得醜不拉嘰...

其實我覺得斜屋頂+瓦片是很漂亮的建築,做得好,隔熱跟防水都會不錯,只是後續的維修費用會比較高。

我家頂樓是平面的,只用女兒牆隔起來,20年了,住戶有七成陸續都蓋起了鐵皮,外觀也是有美有醜,鐵皮的外觀差異也是很大,蓋起來的特色也各有不同,不過蓋鐵皮的好處多多,隔熱,隔冷,又防水,又多一個儲藏空間,只是台灣法令不允許,但..so what?法令落後,人民自然不會遵守,禁蓋鐵皮原因我就想不透,一個屋頂用個10年,加上地震裂痕,難保不會出現漏水問題,做防漏也只能撐個幾年,那為何不蓋?

回歸主題,我是覺得樓主家屋頂本來就是各自付費修繕,至少我的社區,我隔壁社區都是如此,管理費是用在管理員薪水,燈泡,器材,環境,垃圾...等
現在是要跟管委會or住戶集合起來討論,該用怎樣的方式去修繕漏水的問題,而非錢應該誰出的問題了。
樓主~
你的鐵皮仿瓦片的就是琉璃鋼瓦,因該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遠看根本分不出是哪種瓦,問一下管委會因該是可行的方法
我家之前買二手屋也是地下室有一處漏水,
半年內也是仲介找前屋主出錢

王曉蕾 wrote: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恕刪)


要看你們社區的使用權跟所有權 住戶跟管委會怎麼區分,範圍怎麼界定,這個每個社區狀況都不同吧。要先好好了解社區規約比較好
Find the way you want, Do the thing you can
借用一下版面
我家是大樓一樓,有地下室
地下室的牆面有一些些的水
沒到出水,但就是摸起來很濕
請問這是要找管理委員會處理,還是自己處理
因為牆面是屬後方,所以不是跟鄰居的共同壁
謝謝
這是給我的試煉嗎?如果是!那我接受了! 人要戰勝不成熟的過去!才會成長!
john090501 wrote:
基本上買透天別墅型的要選頂樓不是封閉斜屋頂
也就是要選傳統頂樓可以整個屬於自己開放的那種
不論裝修都方便
加上台灣現在的建築物已經不像20年前的師傅蓋屋子那樣仔細用心
現在蓋屋子工期超短,能趕工少做3個月省3個月工資就盡量省,
現在屋子漏水真的常見
除非是大型建設公司或營造商(如大陸工程....等等)
不然買透天別墅真的不要選這種封閉斜屋頂的
除非是抄短線買來快賣的投資客。

本來就是 台灣就是吃飽太閒 愛學國外

國外斜屋頂的國家都是因為會"下雪" 下雪量愈多 屋頂愈斜

台灣不會下雪 斜屋頂根本脫褲子放屁

如果不是斜屋頂 頂樓還可以曬曬棉被 很方便的

王曉蕾 wrote: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恕刪)


我也是住這樣的房子, 之前也是有遇過這樣的情形, 因為你的房子已經有一段年限, 而且是二手屋, 我的建議如下.

1. 跟仲介以及前屋主協調漏水修繕, 這個需要點談判技巧, 畢竟這屋子會漏水不會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我想前屋主也應該知道. 至於抓漏師傅不接, 就找別家, 這種工程沒有真的大得很誇張(我家來處理的就兩個師傅而已).

2. 我家之前這種斜頂漏水也是請工人整個瓦片卸下, 做好抓漏以及補強後, 再把瓦片裝回去. 看你的照片, 這種瓦片不難找, 應該買的到類似的.

3. 透天的屋頂跟管委會沒關係, 你只要通知管委會你們預估哪時候動工修繕, 避開假日施工即可, 有些管委會會收工程公司保證金, 預防公設在施工時被破壞時可以補償.

4. 我幫你算了一下, 你們社區一個月收入約58500, 應該只夠請一個保全, 請兩個應該會很緊繃(3/1號新勞基法實施)更別說請社區經理或是總幹事. 所以你們社區應該不會傻到去幫你維修屋頂, 就算要維修39戶都要, 那會破產=="

勉勵 wrote:
本來就是 台灣就是...(恕刪)

不知道原住民的草房屋頂是斜屋頂還是平台? 原來幾百年前的原住民也是吃飽太閒學國外(幾百年前的原住民居然有辦法學到國外下雪地方的房屋造型耶)
鄉下一堆上百年的三合院,老房子也都是斜屋頂耶,原來幾百年前台灣的漢人就已經開始吃飽太閒在學國外了。
透天社區管委會只管公設區域與社區外觀,大樓頂樓是公設區域,透天頂樓 外牆是你私人產權當然自己修,先問向主委問清楚更換瓦片是否需完全配合外觀,或是接近顏色樣式即可,屋頂如果要更換瓦片 通常要搭鷹架 打除舊瓦 做防水 再重貼新瓦,如果屋頂是局部造型瓦片還算好做費用較低 若是全屋瓦 就花費較大,找接近樣式的造型鐵皮比較省錢....先向管委會溝通 比較無爭議
只有39戶
一個月管理費1500很便宜的
別墅樓頂是屋主專用
鄰居不能用
修繕當然是屋主自行負擔
既然在購屋半年內發生的事
就跟前屋主協調吧
如果協調不順利
也只能上法院追討
記得保留相關單據
王曉蕾 wrote: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恕刪)

管理費其實你只要稍微算一下就知道,1500一個月,39戶,一個月收58500,你說管理員不是24小時,還周休二日。你請一個人薪水兩萬多,勞健保加一加管理費就去了一半以上了。一個人當然不可能24小時,當然要周休二日啊。還有公共電費,樹木修剪等,看圖似乎是人車分道,那地下車道還要有通風系統,這些都要維護,我覺得差不多了,有剩也不會太多,還得保留一些公績金作為日後電動門或其他公設的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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