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房屋價值1000萬元,每年大約會課徵10萬至20萬元不等的房產稅台灣實際持有稅可能只有千分之1到3,也就是1萬到3萬如果台灣像美國一樣,大家又會說政府打房,不尊重"市場機制",市場機制的規則是人訂出來的,喜歡炒房的人,覺得定的寬鬆才是"市場機制"定的對投資者不利,就說打房,破壞經濟
lovehandle wrote:美國房屋價值1000...(恕刪) lovehandle大跟某些人談課稅正義是沒有用的,在那些人心裡永遠覺得都是他眼光準,靠他自己賺到的!!說破也沒用.....物極必反,只是等著哪一天改朝換代再重新洗牌一次而已!朝代想活久一點,就是要搞個"盛世"均富,想反的會比較少,自然朝代能撐久一點,不然某些人在台灣搞個xx軍作亂,我想也不遠了!
ltelung wrote:房屋若持有成本大增...(恕刪) 如果現在1000萬價值的房子,月租金2萬元,年租24萬元,持有稅2萬,淨報酬2.2%因為理財功能變低了,同一間房屋變成價值500萬,年租24萬元,持有成本5萬淨報酬3.8%,房東房客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