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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修:違建戶要回復原狀 不改正得連續罰

誰家裡沒違建?絕大多數的人家裡都有違建,不是只有頂樓加蓋是違建
陽台外推也是違建、鐵窗也是違建、擅改室內格局也是違建
縱使新蓋的大樓,建商亂改大公、小公,機車停車場變成游泳池
連警察局都有頂樓加蓋
總統府也有違建

違建是歷史供業,最好的政策,就是讓時間來解決這一切,至少嚴格管理,不要讓新違建產生,
讓舊違建自然消失,才是最好的方法
2018開年第1個工作天,高雄市工務局違建大隊施鐵腕,拆除一處2樓內部隔了18間套房出租的違建。

近來冷鋒來襲,雙北市接連發生違規出租套房火警,導致10人傷亡事件,違規出租套房的安全問題,再度引起全民重視。

高雄市工務局違建大隊獲報,位於大社區中山路一處2層樓鐵皮違建,1樓作營業使用,2樓內部竟然隔了18間套房分租。

不過,屋主比較有良心一點的是,屋內隔間是使用磚塊,而非木板。

為維護公共安全,高雄市違建大隊上午動用人力,強制拆除這處違建。違建大隊強調,今年將把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列為優先查察取締對象,不論何時建造完成,一律優先拆除,絕不寬貸。


一步一步啦,,,要一次到位很難
事緩則圓

現在有誰敢買頂加,,,都是燙手山芋,,沒人願意買單,,除非真的買一層送一層,,,撐一天是一天
文湖線
沿路看
85%都有頂樓加蓋
怪政府?
不知道會影響各民意代表名下多少房產...

就算開罰...會開那些大尾的嗎?\


niburu wrote:
誰家裡沒違建?絕大多數的人家裡都有違建,不是只有頂樓加蓋是違建
陽台外推也是違建、鐵窗也是違建、擅改室內格局也是違建
縱使新蓋的大樓,建商亂改大公、小公,機車停車場變成游泳池
連警察局都有頂樓加蓋
總統府也有違建

違建是歷史供業,最好的政策,就是讓時間來解決這一切,至少嚴格管理,不要讓新違建產生,
讓舊違建自然消失,才是最好的方法


頂加的違建分租跟分租套房,,都是卡住都更的大釘子

4~5F可以改12間套房,,,一間7K就好,,,傻子才都更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政府也知
要拔釘,,以上是頭號目標
maumaumiow wrote:
不知道會影響各民意代表名下多少房產...笑

就算開罰...會開那些大尾的嗎?\


大尾的都買土地或買帝寶了,,,
買頂加,,,表示也不是什麼大尾
kaoru4f wrote:
就算法條過了,年底要...(恕刪)


台灣是民主社會
但偏偏被選票 阻礙發展
enzo69356 wrote:
去年違建事故頻傳,內...(恕刪)

到底是講幹話還是真的有用勒
不過提出這個是好的
台灣大部分的法規都是擺在那裏好看的,
頂多剛上路時抓個幾件來做做秀....不久之後就船過水無痕.

以違建來說, 現任市長就"宣示"過好幾次,
現在大家自己抬頭看看, 違建依然佈滿整個城市,
連當初說好優先解決頂樓加蓋隔間+分租套房.
可是實際執行了幾件大家都知道.
打開租屋網很多非常明顯是頂加的仍然繼續大辣辣招租.

其他例子還有很多,
交通法規方面:
酒駕就不提了.
後座繫安全帶, 大客車繫安全帶, 實際執行率有多少?!
加重併排停車的罰款... 也沒什麼效果,
因為空有法條, 現在"見警率" 奇低,
警察就算來了,不是當沒看到, 就是頂多"勸導"盡速開走, 也不開單.
久而久之大家都皮了.
反正黃線當白線用,紅線當黃線用,
甚至幾年前大多數違停紅線的還會留個人在車上, 遇到警察來就開走.
現在則是光明正大直接鎖車下車辦事, 一副反正大家都這樣的樣子.

所以這個違建處裡新法, 需要排案, 等到通過後還要公布施行,
公布施行還要給一段勸導期,
接著實際施行就是拆個幾件.
然後又船過水無恆. 一切如常, 要住的繼續住, 要出租的繼續出租, 要加蓋的繼續加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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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新專案耶!

柯P剛上任時推「226專案」,拆除226處有危安的違建。(總共才226處,好少喔)
前陣子推「208頂樓專案」,針對全市隔間兩間以上的208間違建。(總共才208間?你相信?)

「自拆違建,否則罰款」老早就提過了,礙於民怨,退件收場。
現在民氣可用了?
以前違建燒死人時期的民氣就不夠力?

好吧,就算過了,
記得汽機車不禮讓行人過斑馬線,會罰款。
記得駕駛人使用手持電話,會罰款。
當時抓殺雞儆猴,死了好幾隻雞,現在猴群們好像又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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