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伯 wrote:是蠻難達標的啦, 但...(恕刪) 就是建築基地面500平方公尺以上1000以下的微型都更,不用進入實質都審的。說穿了就是合建案,再給各10~20%容積獎勵。現在連「增建電梯」都納入「都更」,就知道這個夢
他的話有盲點如果有125萬戶要舊換新等於到時候也會有125萬舊屋丟出來賣供量還是存在而且老屋會更難賣 價格也差如果一直空在那裡對當地行情也有影響有些人也會想先賣舊屋再買新屋萬一賣價差或新屋差價大就會打消念頭假如未來有少子化問題十年後接手的人會更少這種隨便講講的空話 也隨便聽聽就好
我家在桃園市政府旁沒多遠,兩年前的大樓蓋好後,一直賣一直賣,兩年後的今天看得出來只有一戶有亮燈,代銷賣不下去悄悄撤退了,家戶數只會少不會多,看我周遭同事10個適婚年齡不到1個有結婚,有結婚的那個是因為奉子成婚,房價會漲才有鬼勒!
terrybog wrote:哈哈 提大 別被數...(恕刪) 老屋拉皮電梯增建是都更處負責沒錯但應該沒算在裡面--------------民國87年11月11日中央公布都市更新條例,90年4月20日本府將原「臺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辦法」修正公布為「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後續申請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380件,其中經本府核定實施287件;該等更新案中並獲得實施者捐贈社區活動中心、留設供公眾通行之人行步道及協助開闢計畫道路。 核定實施287件中,本處93年3月3日成立前核定9件,迄95年度底核定共計26件,96年18件,97年20件,98年19件,99年15件,100年17件,101年15件,102年40件, 103年 25件,104年35件,105年26件,106年22件。後續本府將針對審議流程簡化、單一窗口作業、相關獎勵機制等探討,俾促進引導民間力量辦理都市更新。--------------從93年累計到106年只核可287案目前施工中67案已完工111案差額應該是很多談不攏的台北市素地不多目前興建中的建案大多是都更來的1000平方米以下106年度有5件(應該就是t大說的舊屋拆除合建)-------------------------------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