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沒有實價登錄,房價早崩了


lichujen wrote:
皆大歡喜?賣房是建...(恕刪)


來一個有點經驗的人跟你說一下故事。我第一次買賣房地產在民國92年,到現在民國106年已經買賣房子有四次的記錄。從沒有實價登錄跨到實價登錄看過一些『有趣』的事。建商要用什麼方法賣房跟大環境有極大的關係,民國92年就是SARS的那一年,市場信心低落,真的就遇到那種登記價錢跟實際成交價差了兩成左右的事情,算我撿到便宜了。當時貸款的銀行也非常幫忙,大概是整個大環境讓這些人都嚇傻了,我第一次買房就傻乎乎的得到許多莫名的幫忙,現在回想起來真是運氣好。

後來房地產開始起飛,所有奇奇怪怪的賣房方法話術也看了不少,直到民國104年實價登錄時大概是上昇波段的尾聲了,那時不但沒有辦法從銀行多貸幾成,反而因為央行緊縮所以要動用到先前的房貸做二次信貸來付頭期款,還要填寫借貸用途證明這次貸款跟房貸無關。其實是因為付了頭期款我就沒錢可以裝修了,自己想住得舒服一點所以必須讓資金寬裕些才動用二次信貸。實價登錄後建商如何維持房價?我想大概就是用『多』的那個部分給買方做少付頭期款,至於繳營業稅的事,應該是因人而異,在信心危機下,建商能賣多少就算多少,能維持現金流生存下來才是企業的第一要務。

所以奉勸現在手上有資金有需求的人,可以試著跟建商好好議價,當然不見得會買到最低點,但看在一堆前面買貴的人的份上,應該算是某種程度的安慰了。
不就是因為現在的政府就被那些少數人把持嗎
君不見不論哪一黨的政二代不就都準備出來接班了嗎?
看來我們還是存錢搬到瑞士的可行性比較高一點


月幻星空 wrote:
應該說 實價登錄原...(恕刪)
我考慮 wrote:
說到超貸~這件事情...(恕刪)


是的,
我自己家人就碰過超貸的事情。
想要超貸的都是地方上的"有力人士"。
當然不能讓這種案件過啊,結果之後就是受到各種惡整。
還有發黑函的,我也收過。
Shawn732 wrote:
是的,我自己家人就碰過超貸的事情。(恕刪)


這是屬於operational risk,在不少金融機構中,導致的損失已經明顯大於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

現在很多職務都需上職業道德課程(我每年需3+學分),也被要求要盡專業義務,
看看01,不覺得現在的普世價值,似乎是笑貧不笑娼略勝一籌嗎?加上對堅守職業道德善盡專業義務的保護機制及誘因不足,所以導致這麼多的全民買單的新聞嗎。
用真名 wrote:
笨!獲利是營收扣掉...(恕刪)


唉! 有人"太聰明".
什麼叫成本,不是你說就是的,作帳也要有憑據,買料勞務拿發票,員工薪資得有憑單,這些,沒有稅?多拿這些不用付錢?
作帳可以少付,但付的稅相對沒有的虛假收入,永遠都是多付的成本.
唉! 有人"太聰明"了.
在我回文前已經有大大現身說法了,
建商沒事做帳幹嘛?當然是有利可圖才做帳啊!
成本不成本當然不是建商說了算,但也不是國稅局說不算就不算。
有利可圖,建商和你上法院都行!
對不起,之前用笨字。
應該說你如果不是不知道一些事,就是刻意隱瞞一些事。
lichujen wrote:
唉! 有人'太聰明...(恕刪)
月幻星空 wrote:
你...可以先看清楚...(恕刪)


依你講的例子根本就不是作假或惡意拉高...
雙方不論何目的,
真的付款就不是假,
假設我很有錢,
我宣佈全台每棟建物以美金一千億收購,
全台真的賣我了,
全台平均房價人每棟均價一千億美金,
請問這是真還是假???
九成以上的交易都是正常金額的買賣,
這就夠了不是嗎
站長的服務費 wrote:
依你講的例子根本就不是作假或惡意拉高...
雙方不論何目的,
真的付款就不是假,
假設我很有錢,
我宣佈全台每棟建物以美金一千億收購,
全台真的賣我了,
全台平均房價人每棟均價一千億美金,
請問這是真還是假???
九成以上的交易都是正常金額的買賣,
這就夠了不是嗎

是講拉高 因為例如從800變成1000萬 但買方實際上有出錢 但沒出到那麼多錢
中間的兩百萬建商還是會收走(甚至是建商先墊的)
只是是用什麼名義而已 也可能用建商送裝潢名義 但後續賣的其他房屋沒送

但至少不會連交易都是沒有的 那會吃到刑事責任
不像金額有誤 頂多罰錢而已~~

你精 建商也不笨好嗎 正常不會去拼犯罪風險的

我舉的例子是 建商為了好賣 登高金額的虛假交易 但還是有交易存在
並不是連交易 連買賣雙方意願都不成立 實際並非真實存在的例子

有交易但金額有誤跟完全無此交易 在刑事上面顯然有差
地政士被罰怕了 實價登錄將改由買賣雙方自行申報

2012年全台房價高居不下,為了讓房屋交易資訊更透明,內政部因此修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等地政三法,建立實價登錄機制,規定所有的房屋及預售屋無論是自售或委託仲介,都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30天內由登記義務人上網申報。若沒有在期限內申報、或被抽查發現申報不實,將對登記義務人罰款3至15萬元,且可連續處罰。

p.s另外 偏離市價均值過多或過少的幾% 會自動被隱藏唷

NARUTO wrote:
最近去看一些賣壓很...(恕刪)


我去看房子,房仲也是企圖利用實登讓我接受,也是跟我說屋主當初買1150來投資用的,加上裝潢約1200,如果不要賠太多屋主願意賣,屋主希望1100,這附近實登也差不多這樣,我心裡也是想當我白癡啊,你屋主自己在高點買,我幹嘛當白痴替你接爛屁股,後來事後仲介一直打來問我可以出多少價格,我回950以下才有考慮,但我心裡是900萬才會買,事後仲介就沒再打來問我了...

啦咧專用 wrote:
我去看房子,房仲也...(恕刪)


觀念正確
臺中南屯西屯,今年交屋的社區,
當年追高的投客,現在全套一堆等抓交替解套~~~
開價已經開在實價登錄成本上50~100萬,看似要賠錢出場
結果過了三個月,低總價少數一兩件成交,中高價位幾乎沒人要接
照這種速度,部份新成屋社區的投客件要消化完,恐怕三年也難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