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心情 wrote:所以我才要提醒大家別衝動呀!衝動買了車,三年就還完了,衝動買了房,三十年還繳不完可怎麼辦?
房貸繳不繳得出來,銀行也不是傻瓜。買房子是要一股衝動(恕刪)
yingdan wrote:
究竟有多少比例的人...(恕刪)
當然不可能找得到收到的房租夠繳房貸➕頭期款損失的利息➕各種稅➕維護成本的物件
當然租比較輕鬆
但是選擇輕鬆租的,30年後房子還給房東
選擇辛苦繳房貸的,30年後房子不用歸還,房子變成你的,30年之後再住的一二十年,也通通都不用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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