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伯 wrote:
要啊, 仲介幫...(恕刪)
基本上樓主一家人已經是很有福氣的人 - 在現在這時間點還能有不動產可賣, 而不是像絕大部分的人買房子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
沒錯, 似乎合約怎麼寫就該怎麼照著做, 對於有些人來說, 進口袋的錢要再拿出去, 好像就是會有點不甘願。
83 萬, 不是 8 萬 3, 樓主可自己去想看看, 一樣是受薪階級, 自己要存多久才能存到這筆錢, 特別是以現在很多雙薪家庭月收入還可能不到 6 萬, 他們還可能有家人要養。
我個人的做法會是, 詳細閱讀合約, 看看是訂金還是定金, 如果是訂金, 那就退給對方吧, 在法院上訂金跟定金意義不同。
我也建議樓主可考慮跟買方見面聊聊看, 對方為何臨時要取消買房?
人, 是互相的, 雖然他不是你的親戚朋友, 但這是個社會共同體, 寬心一點, 只要一心想幫買方把他的損失降到最低 (當然該付的相對成本他也該承擔), 這福運會回到樓主一家身上, 這也才是我們該有的祥和的社會。
george306 wrote:
我認同上面兩位極少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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