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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家賣房 買方反悔的問題

嗯嗯!明白,謝謝你!
牛奶伯 wrote:



要啊, 仲介幫...(恕刪)


我認同上面兩位極少數 "寬心" 的人的說法

基本上樓主一家人已經是很有福氣的人 - 在現在這時間點還能有不動產可賣, 而不是像絕大部分的人買房子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

沒錯, 似乎合約怎麼寫就該怎麼照著做, 對於有些人來說, 進口袋的錢要再拿出去, 好像就是會有點不甘願。

83 萬, 不是 8 萬 3, 樓主可自己去想看看, 一樣是受薪階級, 自己要存多久才能存到這筆錢, 特別是以現在很多雙薪家庭月收入還可能不到 6 萬, 他們還可能有家人要養。

我個人的做法會是, 詳細閱讀合約, 看看是訂金還是定金, 如果是訂金, 那就退給對方吧, 在法院上訂金跟定金意義不同。

我也建議樓主可考慮跟買方見面聊聊看, 對方為何臨時要取消買房?

人, 是互相的, 雖然他不是你的親戚朋友, 但這是個社會共同體, 寬心一點, 只要一心想幫買方把他的損失降到最低 (當然該付的相對成本他也該承擔), 這福運會回到樓主一家身上, 這也才是我們該有的祥和的社會。


george306 wrote:
我認同上面兩位極少...(恕刪)

說得好 這社會再走 氣度要有
讓人家走一條好走的路,才能在自己落難的時候絕處逢生

但是扣一是一定要扣的 至少吃吃喝喝一桌 開心即可
別衝來衝去
不是什麼訂金,已經正式簽下合約,付完他該付的一成款項,他才開始拖時間,第二次用印款遲遲說沒空,已經延三次,最後說一句不想買了,備註一下,他們並不是沒錢,就是把合約當兒戲,以為玩大富翁啊!賣給他們後,為了讓他們順利搬進來,我們還盡快搬家,說白一點,我家也沒很有錢,買房子不就為了求現金嗎!
george306 wrote:
我認同上面兩位極少數...(恕刪)


自己好好看一下吧!!


happymimi wrote:
我家賣房子也順利跟買...(恕刪)
嗯嗯!謝謝你!
icchenk wrote:
自己好好看一下吧!!...(恕刪)


照合約走,寄存證信函,完成所有程序,以上。
先看合約內容,買方如不按雙方約定日期交付款項履約,請直接寄存證信含給買方(催告),因為是履保,你也可以問履保的法務要如何處理,總之存證信函一定要寄,到時於情於理才可沒入違約金!
樓主 看一下合同上面寫的是 "定"金還是"訂"金,法律上來看這兩者是有很大差異性的,定金是指確定要買所先預付的款項,之後反悔是可以不還的。 訂金的話是要歸還。
Night_will wrote:
訂金的話是要歸還

要是這樣的話,
賣方還要附上仲介費,
那不就虧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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