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HYH wrote:
所以您是贊成
周休7...(恕刪)
我是認為不應該只看他現在的享受,而是要看他當初的付出。
當時的薪水少,公保保費也高,才會有現在的高退休金。
多付多用,合理。至於要如何用,是他的權利,他人無法干涉。
題外話,應該要追求機會平等而非實質平等,我是常警惕自己,與其羨慕別人,不如想想機會就擺在那裡,有本事的話充實自己,想辦法也成為高薪一族(軍公教&業界都一樣)XD
歡迎理性討論XD
skynetintel wrote:
會有這樣的政策是因為早期政府財政不佳,軍公教薪水普遍偏低(尤其是84年以前或更早退休的軍公教),故才用這項政策補償。他們可算當初為國家默默付出的棟樑,我是認為不應該在其功成身退後惡意中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