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都更這樣做,怎麼可能推不起來!!!

只要住頂樓的人認為他的頂樓違建要算一戶
只要住一樓的人認為他的一樓是店面要加乘

都更就沒有成功的一天
樓主的想法其實很好,不過大家也點出一些問題,就是人性很恐怖....只要有任何理由都可以當釘子戶,而且法律要保障,所以都更永遠只能用拜託的很難強制處理

真的用強的也要看後台是誰會不會被炒作...

關於都更這件事情我是很悲觀啦
好棒的提議 打球 你帶球 球場你佔 ok?
羿鏡 wrote:
其實只是先借用一塊地蓋而已啦! 等蓋好人搬進去, 同樣大小的舊公寓建地就會再空出來了...
...(恕刪)

我覺得你這做法 會增加都更困難度

先喬好再都更 都要先花好幾年去喬了
你現在是先蓋好房子 然後要找一棟老房子裡面的全部住戶都同意放棄老家 然後一個個塞進去新單位?
這真的有夠喬的了....喬到最後不是不了了之 就是翻臉打破頭

而且你這樣的作法 都更戶其實已經算是搬離原來地方了 只是搬遠搬近而已
這點可能會也讓有些老人不願意參加

與其花這麼多心思 搞這麼好的條件給都更戶
卻還要用這麼複雜的手段 把政府建商跟民眾都搞的這麼累
那不如強硬點 就直接整個街廓甚至幾個街廓裡面的地區都打掉重練!
這樣才叫做都市更新 一棟兩棟的新大樓重練 其實沒什麼意義

市價徵收土地 之後也以新房子的市價優先賣給你
想留在原地的就拿徵收的錢來買 不想留的就拿著錢去別的地方另起爐灶
只要市價標準訂出來 大家都別在那邊揮
徵收的用意不就是這樣用的嗎? 怎麼會搞成現在什麼政策都動彈不得了?
不過我想以目前政客跟民眾的水準 大概光這個市價標準就會喬10年喬不完了吧...

補充一下我的說明: 蓋好房子後, 方圓500公尺內少說有幾佰個案件符合資格, 當然是由這些住戶主動來申請, 誘因夠大, 夠積極夠團結的住戶才有機會搶到入住的機會, 基本的概念是這樣, 一定很有效率

以您的建議, 把整個區域打掉重練, 當然很好, 但執行面會有問題, 這麼多的住戶要幾年之後才真的能搬到新家, 光用想的, 都覺得很難

不過有個兩全其美的方法啦! 若政府真的要做事, 先建大型社區, 有將道路、公園等考慮進去, 再來將整區域老舊公寓的居民搬入, 也許還有點可能性, 但戶數愈多, 困難度就愈高, 這是一定的

五木拉麵 wrote:
我覺得你這做法 會增加都更困難度
先喬好再都更 都要先花好幾年去喬了
你現在是先蓋好房子 然後要找一棟老房子裡面的全部住戶都同意放棄老家 然後一個個塞進去新單位?
這真的有夠喬的了....喬到最後不是不了了之 就是翻臉打破頭
而且你這樣的作法 都更戶其實已經算是搬離原來地方了 只是搬遠搬近而已
這點可能會也讓有些老人不願意參加
與其花這麼多心思 搞這麼好的條件給都更戶
卻還要用這麼複雜的手段 把政府建商跟民眾都搞的這麼累
那不如強硬點 就直接整個街廓甚至幾個街廓裡面的地區都打掉重練!
這樣才叫做都市更新 一棟兩棟的新大樓重練 其實沒什麼意義
市價徵收土地 之後也以新房子的市價優先賣給你
想留在原地的就拿徵收的錢來買 不想留的就拿著錢去別的地方另起爐灶
只要市價標準訂出來 大家都別在那邊揮
徵收的用意不就是這樣用的嗎? 怎麼會搞成現在什麼政策都動彈不得了?
不過我想以目前政客跟民眾的水準 大概光這個市價標準就會喬10年喬不完了吧...

羿鏡 wrote:
補充一下我的說明:...(恕刪)

按照樓主的辦法
我倒認為目前不用急著蓋房字
利用現有的空屋或新建案就能成
目的就是要住戶來搬出而已吧
樓主乾脆建議蓋24樓好了~~然後住戶1坪變2坪~~~誰不會參加都更??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47369148381.html

剛剛看到的新聞
政府提出的策略

其中法定容積天花板不變,即最高為法定容積的1.5倍。過去都更只獎勵1,000平方公尺大基地,這次分為三種類型,500平方公尺以下可依原容積重建,500~1,000平方公尺依原容積1.15倍計算,1,000平方公尺以上大基地依原容積的1.3倍。 以五層樓公寓為例,原建築容積率約300%,原建築容積×1.3=390%。知情人士說,未來容積獎勵就依公式計算,不再審議。此外也會適度放寬建蔽率,檢討建物公共設施合理空間,增加實坪比例,減少管理費。

1,000平方公尺以上大基地依原容積的1.3倍
假設有5棟一層兩戶五層樓(總共50戶),每戶建坪30坪公寓的地基,大概就可以多蓋15戶的房子讓建商營利
公設暫且不記算
若以建築成本一坪15萬,總建坪粗估約1500坪,至少需要22500萬的成本
多的15戶房子以每坪50萬市價來算,每戶建坪30坪,全部售出就能回收22500萬

若建築成本降為一坪12萬,成本為18000萬
這樣房子市價只要40萬,建商成本就能打平

但建商也不是做身體健康的,沒有足夠利益不可能願意參與
所以改建後市價至少要在60萬以上的房子,才比較可能吸引建商參與

如此算來,這個措施比較能推動雙北精華區的改建
其他房價不高的區域還是只能慢慢等了...

小弟只是個小小電腦工程師
若說法有誤請不吝指教

YA!YA! wrote:
按照樓主的辦法
我倒認為目前不用急著蓋房字
利用現有的空屋或新建案就能成
目的就是要住戶來搬出而已吧...(恕刪)



突破重點!!


這跟全台灣2300萬人中的50%都捐一塊錢給某個窮人他就是千萬富翁,依這方式來推動台灣就沒有窮人了
羿鏡 wrote:
OK,先用一坪換一坪的概念來算算看:
原住戶8戶,其中2戶1樓假設為店面,剩6戶為一般住戶。
都更後,12樓有12戶:1戶店面,11戶一般住宅。
原住戶2戶店面戶的,其中1戶仍配給他店面,另一戶配給他2戶一般戶好了。而剩下的6戶,當然每戶就配1戶新豪宅。
這樣算起來,太好了還多3戶可出售,這種規格,一戶在台北市精華地段算4000萬不為過吧!所以至少可賣1.2億,以這種建案600坪來算,一坪建造20萬絕對夠。
結論:由台北市政府作莊(政府地很多),先在精華地段找70坪的地,先蓋好房,再公告方圓500公尺內的居民,誰要換屋搬到豪宅住,免費免費免費!然後,只要有某棟公寓居民全部同意,就達成協議,可馬上搬家。
居民的感受:不用等什麼好幾年的傳統都更,風險太高,這種都更多好,完全不用等,多爽啊。

所以!!
簡單歸納一句話
政府花大筆稅金幫忙住都市舊屋的人"免費"換新屋、豪宅??
這.....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