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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抽佣金制度要改,房價才會降!!

房仲有需要性!但根本不用那麼多,而且仲介費明明應該跟屋主收取,是屋主要拿出仲介費!
每次看房子都希望看上的這間是屋主自己賣的多好!
有些工作還是需要人去媒合吧,網站未必能取代一切
房屋仲介就是一個服務業,就是服務買方跟賣方,就像買手錶到鐘錶店,買手機到通訊行,現在的房屋仲介服務內容可能不是大問題,最大問題是房屋仲介取得不符比例的服務費用。

簡單講就是服務費用太高,服務費用太高,導致投入這行業的人太多,因為一個月只要能成交一戶,就比上班要好非常非常多,一個會計看年資,做一整個月賺2萬5-4萬左右,但是仲介只要幸運搓合一件,以現在房價,60-120萬到手,就算只拿一半,那也是一個上班族一整年的薪水,仲介一件就達陣!所以一年只要成交兩戶,大概就可以生活了,兩個買房子的人,供養一個仲介一年?

這就是問題所在:
第一,仲介取得的「服務費」,是一個年輕人扣除生活費之後,2-4年的積蓄!但仲介給你的服務值得你做數年的工作來給付嗎?!
第二,這行業吸引非常多初出社會的年輕人,相對各行各業,仲介在這一波10年的漲價期間,用「暴利」來形容都不為過。從業人員除了需要品行端正外,想不出來還需要甚麼特別的專業底子(特別是指學歷)。

房屋仲介我認為還是需要的,但是像信義房屋居然可以上市,年營業額所代表的含意,各位應該都可以理解,但信義房屋,也還只是仲介這行業的一部分而已,整個房屋仲介這10年上千億的營業額,代表的意義是甚麼呢?

降低「服務費」,取消「抽傭制」,回到一個「服務業」,以「服務」為計價基準,房屋仲介這個行業,需要一個新的服務費計價的新準則!
我覺得很難說必不必要
而是看市場是不是有這種需求
設計有設計的專業, 建築有建築的專業, 營造有營造的專業, 銷售有銷售的專業
絕對有存在的必要
但是要先把一些話術和奇怪的手段除掉
作一個單純抽傭的媒介
我遇到的房仲都不錯,可以省掉很多看房子的麻煩
但是沒成交就是0這對房仲來說很辛苦
我覺得有託售就要負服務費,人家要拍照勘查、上架、帶看都是人力成本
託售一件多少錢,賣多久再加多少
不然賣家都無限期託售,價格又硬的要死
要收費就會有壓力,適時調整價格或下架等時機
買家看到好房子也要趕緊斡旋
仲介費少收一點,因為託售費用可以讓房仲維持一些基本開銷
才不會為了成交使盡手段
我的模型部落格---必噹必塞小地方 http://blog.xuite.net/mia1982323/wretch
有像你說的那麼好賺嗎 = = 成交傭金 不只是跟公司對拆而已還有同仁好嗎
不就每個月都一定有的成交 那麼好 存活率怎那麼低

沒有市場需要 這行業自然就會消失 不是在這發篇文把所有問題指向房仲
就是問題所在
比較客觀
是以件數來計價 帶看一間房子或是委帶看一件來計價
而不是抽傭房價的幾趴 看一間成交 跟看一百間成交
本來就價碼就不同
台灣的傭金制度 比地球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來的高
美國又有公家的 審定員把關 有如銀行的鑑價員
屋主和房仲的開價 不可以高過於審定員開價的10%
違者 課以重罰 (房價的幾趴直接進國庫)
屋主還需要坐牢

或是政府直接建立一個類似591網站 需要帶看議價 直接就由該網站處理
在類似UBER 依樣 交付給仲件帶看 房仲簽約
好處是 政府可直接掌握稅務資料 另外連租屋的稅務都可以課徵的到
程大器 wrote:
感覺以前房仲好像沒有...(恕刪)


可以叫uber進來仲介这個市埸, 保證吹皺一池春水。

我不是個好人 wrote:
樓主的開文真的滿奇特...(恕刪)


說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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