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ne36183512 wrote:
每次有這個議題就有人"張飛打岳飛"
汽車每年開徵牌燃稅費,至少汽車在外一定要使用"公共道路"。
有車的使用者付費--->合理。
至少一有道路受損,打一通1999就有人來"免費"處理。
那每年繳的地價稅房屋稅,政府又有做了甚麼??
抱歉.....水電,瓦斯,第四台全部是自己繳。
颱風房屋受損也要自理。(受災戶頂多房屋稅減免而已)
蓋公園、學校、飛機場的錢,都是用政府向人民徵收的稅金來建設的。
沒房沒錢的一樣享受的到。
說穿了地價稅房屋稅也是一種富人稅。
公共道路不是只有車能走,人、腳踏車、機車也可以,
使用高速公路則是要另外收費的,
但道路維護還是要錢,所以使用者付費很合理,
政府在你家附近蓋了公園、學校、捷運等公共設施,
讓你的生活品質更好更便利,蓋這些設施跟維護也是要錢,
所以住附近的住戶多繳點稅也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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