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每次遇到這種財產繼承權和照顧撫養責任的問題時
就變得很複雜、很複雜了
工作的關係,已經見過無數類似的案件
每個故事都是讓人揪心、不忍
不過,能好好解決的,就沒那麼多了....
上了法院,我不相信彼此的關係還能維持多好
甚至,弄到老死不相往來的也不是少數
只是,讓人更心痛的是
當初這些有繼承權的人
在長者還在的時候,怎麼沒見他們區主動的表達過自己的責任
往往是過往了以後,才搬出法律上的繼承權
而通常,原先比較願意負擔、承擔責任的人
某部分相對念舊、或者該說比較放不下家人間的親情
但上了法庭,其他人主張的可只有權利
說個案例吧
父親中風、母親失智
大兒子照顧了他們超過15年了
二兒子和兩個女兒總是一句工作忙、距離遠
長年定居上海、美國、加拿大,事業做得如何就不得而知到
只是住在國外的這些年平均每年問候的電話不超過5通
平均2-3年才回來探視父母一次
每次回國時倒是還懂得要提供一些協助
所以,還會留個3萬、5萬給老大照顧兩老
只是後來老爸爸過世了,遺囑裡把大安區的兩戶房子過戶給太太
並表示照顧媽媽的人可同時使用、支配兩戶房子
三年後老媽媽也走了,不過麻煩的是這部分生前未留下遺囑
爸爸的遺囑亦未提及未來是否有照顧媽媽的孩子繼承
兩戶房子的繼承權.....問題就發生了
老大未結婚,一直和兩老同住
為了讓處理照顧的問題,所以兩老都還在時,家裡面聘了2位外籍看護工
老大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協助部分的照顧
就醫等等問題,雖有看護但多數還是要家人處理
所以另一戶房子老大以每個月2段4出租貼補家裡的照顧支出
兩老都走後,其他三個手足突然都有空了
努力的主張要回來分財產
最後弄到上了法院........
老大看起來事業最沒有成就(就....一般的勞力工作)
後來還因為兩老的狀況變多、需要時常請假
還換了個兼職的工作,換取工作時間的彈性
其他三個子女"聽起來"都頗有成就
但是對於兩老,倒是沒聽過太多的關心和實質的照顧
弄到後來,均分......老大本來想留住本來住的老房子
因為住了40多年了有感情
本來期待把舊房子貸款補貼一部份的錢給弟弟妹妹
新房子讓弟弟妹妹繼承
不過喬不攏,弟妹們還是主張要公平
最後弄到賣掉大家一起分.......
我是外人,但我知道老大拿到錢....一點也不開心
分完財產後,據說....其他子女就沒和老大聯繫過了
子女都有繼承權利沒錯
但是,我相信兩老如果地下有知
肯定不想看到這樣的結局
越來越多人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力
不過,越來越少人會主動的把自己的義務銘記在心.......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