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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0.45%房東願租屋給老人張金鶚:應立法不得歧視

我是宇宙人 wrote:
0.45趴?你乾脆...(恕刪)


問題是年輕人越來越少,越來越多人繼承房子,不租老人,是要租給誰?

房子多到滿出來,其實放著長蜘蛛網也不錯

泡泡&Blue wrote:
問題是年輕人越來越少,越來越多人繼承房子,不租老人,是要租給誰?
房子多到滿出來,其實放著長蜘蛛網也不錯)


我是很欣賞泡泡大擔心有房子的資產族,房子要怎麼處理的熱忱啦…

不過我想不是每個屋主都會區區幾萬塊,去冒素昧平生的人在自己家裡怎麼了的風險啊泡泡大…^_^

我是宇宙人 wrote:
僅0.45%房東願租屋給老人 張金鶚:應立法不得歧視


台北市公共住宅優先順序、配租比例及分配戶數依申請類別分述如下:
1. 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57戶(10%)。
2. 本市青年青年族群及確在本市就學、就業事實者:513戶(90%)。

台北市公共住宅,提供不到10%給65歲以上老人,政府歧視老人還要求房東不得歧視老人,真好笑!
政府先要求自身公共住宅不得有年齡的限制,才能說服房東願意租給老人。




我記得新聞有報過有個大鐵皮屋是專門租給弱勢跟老人的
品質很差很窄小,這種的年輕人一般不會去租

hsnu786 wrote:
國外法律是設計的很...(恕刪)


還好國外法律還保障<表面>平等

我在國外才有辦法租到房子


還有<我很珍愛我屋子的地毯,不想要租客經常在屋子內煮時味道強烈的食物,例如咖哩,讓地毯吸附上味道,很難清理">這是明顯歧視,會被告的。

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地毯清洗費,但不能要求不想要特定食物。 類似案例在美國早就被判賠了<工作時,可以上半身不穿衣服....兩性平等法剛出爐時的徵人廣告, 下場賠償,><足球教練對申請足球隊的女學生說,你為何不去參加啦啦隊, ....被告>
Junodidi wrote:
還好國外法律還保障..<我很珍愛我屋子的地毯,不想要租客經常在屋子內煮時味道強烈的食物,例如咖哩,讓地毯吸附上味道,很難清理">這是明顯歧視,會被告的。.(恕刪)


這是私人談話,屋主跟仲介間交談,並非刊登廣告~~~~私人交談告什麼??更何況~~仲介是替屋主辦事。

就像屋主也可跟仲介說,"我不喜歡租有寵物家庭,尿液會沾染地毯,破壞屋子",這完全沒有歧視,更可以大拉拉合法刊登於廣告中"NO PET",你要告屋主歧視有寵物的家庭嗎??

Sorry No Pet 的房屋刊登廣告例子
http://www.margaretriverrealestate.com.au/rent-residential-real-estate/house-6-2-station-road-margaret-river-wa-21049112236



再講白一點國外屋主,看到申請人名子,就可以猜出大概來歷,不喜歡直接就可以退件仲介,退幾次,仲介再白目,也知道屋主的意思。
站在中介的立場上,也不喜歡沾染麻煩,弄各老殘窮進來,萬一付不出錢,或是惹出麻煩,到時他也是要出席仲裁法庭當證人,替自己惹事。不需要把外國人想的多美化,一切都是人性。




老人沒收入租不到房------政府要求不要歧視老人..........還立法耶

那政府社會局都是在混日子嗎????不是要興建社會住宅嗎???

hsnu786 wrote:
這是私人談話,屋主...(恕刪)


不是美化,而是針對你說的,但如果是房東對房仲說的,只要不洩漏,當然告不成。


老人沒地方住不是政府的問題嗎?

房子是房東的,他要怎麼選房客是他的事吧


Junodidi wrote:

在歐美國家就都是司空見慣的情況,不可以歧視老人, 但是保險可以做這樣的 區隔



很明顯是歐美如果也用歧視這字眼,那一樣是無思考能力。

很明顯你在保險上就用區隔,而不用歧視字眼

這已經很明顯用歧視字眼是不思考的人

有思考者不會人云亦云,而會探究

保險為何要區隔,不就是機率問題

強制險,女的比男的便宜,我要説這是歧視按同樣邏輯來説

不就是歧視,但話術一轉就變成區隔

動不動就用歧視這字眼的人最無聊了

你沒做任何壞事,但偏偏同學每次都認為壞事一定是你做的

這才是歧視,而無法套用區隔,看的出差異了吧。

同樣的租屋為何要區隔,一樣是機率問題

司空見慣的不思考,我們不需要學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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