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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為什麼不直接買現成的 ??


jacopass wrote:
建商還可以經營社會住宅 ,...(恕刪)


政府沒管好的話, 這裡面利益真的頗驚人
一個大社區油水
1. 物業
2. 機電
3. 電梯
4. 清潔
政府要蓋8萬戶, 一個社區2千戶, 每月管理費一戶算2000, 可收4百萬, 共40個社區, 1.6億, 每年近20億, 一般社區花在維護約佔管理費5~8成, 約有10~16億可以分, 政商關係很重要
讓我想到20年前我認識的一位已經退休的長輩, 他專做各級學校的福利社

素還真真真 wrote:
你的98條不一樣!...(恕刪)



104條 對象不指是同棟的住戶
所以你還是引用錯誤

同棟住戶的權利 並不是共同共有 彼此不是共有人的關係

買賣自己的房子 除非是共有人 才有優先購買權的問題

唯一有的情況是 限定社區購買的車位產權




豪哥大 wrote:
內政部這兩天講話,...(恕刪)


呵呵~有了客群...自然會有生活機能!地方政府與民意代選票自然會去爭取交通建設!

這些就不勞您投資客操心了~


1.主事的官員 製造議題 + 修改法令

2.商人 派出 人員 進行有關 ""後續事宜"" 的 會談

3.結束 這回合

4.主事的官員 任期結束 帶者 "旅行箱" 快快樂樂的回家.

5.新任者 又回到 選項 ""1""

預估興建20萬戶營建成本2000億元


1戶成本100萬?


有誰房子要賣政府100萬的

jack0101 wrote:
現在空屋一大堆 政...(恕刪)


會有貪汙的問題吧?
人家就是不想低賣所以才會有空屋
妳把空屋消耗光了,也只是讓房價更高
好像很多人腦筋轉不過來 一直想要政府購買現屋 (政府賣都來不及 買這麼多資產幹麻?)
「包租代管」是政府當二房東 人民可以把房產出租給政府 政府再出租給需要的人
好處就是 提供雙方保障
屋主不用擔心欠租 或是到期趕不走 交給政府就可以一直收租 也省維護費用
租方不用擔心朝不保夕被趕 或是亂漲租
政府賣地招標時有便宜賣嗎? 招標土地時都要最高價才賣了,就算流標下次也沒降價
賣呀! 要如何買現成來出租呢? 那又是圖利了誰?
現在社會住宅有如過街老鼠,到哪去都不受歡迎
更有些腦殘民代,帶領反對...
不過諷刺的是,台北市一些老舊國宅,建築也是頗為兩光,隔間更是狹窄,若非在台北市..那來那麼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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