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royn wrote:
假設現在打工月薪21萬,當然現在房價就屬於正常
物資漲了30倍,薪水也跟著漲30倍,那現在的房價絕對是負擔的起的
可是目前房價對應目前所得比,只有幾個百分比的人是可以負擔的?
就算炒房是很合理的經濟活動,問題是社會上大部分人沒人能負擔了阿
真的是要賣給鬼喔....orz(恕刪)
對壓~小小想一下就知道
房價漲到這樣
能接盤的盤仔已經越來越少了.....建商還一直蓋~~還能賣給誰
最後當然就沒量
冰冰佑佑 wrote:
你是不是也不清楚"增值"的意思呀?
我拿10年前1公斤的黃金拿來賣也是大賺呀,但成本不變.
例如買股票有可能增值,買黃金有可能增值.
當然房價也有可能增值或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