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破狼~丹 wrote:
其實這個問題根本不存...(恕刪)
kcw wrote:
小的有個疑問請教各...(恕刪)
繼承免增值稅的意思就是 歸0
小孩取得時,重新起算
簡單來說土地增值稅的算法是
假設媽媽民國70年買土地(含房子),土地總公告現值60萬
現在105年,公告現值200萬
10年後,公告現值250萬
假設媽媽今年贈與或賣給賣,增值稅是(200-60)*20%=28萬
.................計算公式有點簡略,看看就好,專業人士就別挑毛病囉
假設媽媽今年過世,增值稅=0
不管小孩是用以上那一種方式取得這塊土地(含房屋),小孩的公告現值起算值就是200萬
10年後賣掉,土地增值稅是(250-200)*20%=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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