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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好像被灌虛坪了

海草漂 wrote:
室內多少坪 如果說 總坪是30坪(加上附屬跟30%公設) 一坪15萬 談好後=450萬 (假設)

這個沒錯,我是這樣談的!!!



海草漂 wrote:
購選完後 代銷會說 車位正確坪數 大約都是10.27(含車道面積) 標準車位 =120萬 (假設)


我的代銷只說他們分大車位跟小車位,大車位B1樓一個是多少,小車位B1樓一個是多少,B2樓的話則是多少這樣!
並沒有說車位正確坪數!!!我的代銷只說"個",是後來合約書印好坪數後,才發現我的坡道平面車位坪數怎麼才3.X平!!!!


所以我才會上來求解,這樣的話,那代銷算故意隱瞞事實嗎? 我是可以申訴的嗎?
解約我也不期望了!!!只求解看是否有機會退回些被坑的價款?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19000010KK06987


我找的討論文章
樓主你應該是要看總體來說~你的車位應該是所謂的法車
你權狀裡面有車位登記~其實你就表示在這棟樓的地下室有一個車位的權狀與使用權屬於你的!!!
且不需要跟人家抽籤...

你一張權狀有房屋整數的數字來看你的總價是否有出入!!!這才是重點
另外入住最好找人來測量算一算實際室內坪數(雨遮也要算喔...台灣法規大家都一樣..你以後賣人也是算在內的)
反推你權狀坪數來去看你當初跟代銷簽訂的公設比例是否吻合!!!

我實在不覺得這種虛坪實坪合不合法~~民國85年後政府就是這套制度走
權狀坪數就是這樣計算~建商就是這樣賣~你賣房子也是這樣賣...
今天如果計算實坪(室內坪)單坪售價就往上漲~其總價依然一樣啊!!!公設比這種算坪數犯法在哪???

真要講不合法~應該是一樓外推、頂樓加蓋,還有老舊房屋原容積大於法容(就是以前沒用容積率在管理,所以一堆房子蓋超過規定)
現在的新房把關都很嚴格了啦~要搞小動作應該是你私下簽約的部分~反正你這房子多大~公設比多少~車位幾個~使用權利規範!!!!
看清楚就不會錯了!!

這種概念就像是要都更的人要車位又不要公設比一樣....權狀坪數要換人家新房子室內坪數
還要得理直氣壯~殊不知原來自己住的房子其實按照現在法規其實已經違法了~只是時空背景而被接受...
C226696 wrote:
去年訂了一間預售屋...(恕刪)


大家一直扯「公設=虛坪」

其實是要看那些公設。

沒有太不合理的公設,
就以總價來看是否合理。

公設、所謂的實坪,二者分開計價是辦法
但最後也是看「總價是否有市場行情」!

公設要如何計價,又是另一課題。

市場上沒有「只以實坪計價(又要低於人家總坪數來計算的單價)、公設免錢」的房子吧!


海草漂 wrote: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19000010KK06987
我找的討論文章


7年前的文章,
所以7年了,建商、消費者、政府都維持空轉,
超有國際競爭力,啊~福氣啦。

C226696 wrote:
去年訂了一間預售屋...(恕刪)


類似這樣的問題我遇過,也有打過電話給消保官,但是,消保官說法是 :[像這樣你簽約就該看清楚啊
)))))]

第一次買房,很難什麼都知道的。

約都簽了,要變異難度就高了。
正常是


建物共有部分持分面積 (坪數完後)
後面有一句 "不含汽車停車位之持分面積,汽車停車位之持分面積另依地政法令規定計算及登記"




法定車位會寫 (總面積 35.04平方公尺 (數字是國字 我懶得打))

含部分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 面積以地政機關最後登記為之坪數為準



如果你的契約書上 法定車位那格 是 12.XX平方公尺的話 那就是灌到大公設裡面去囉 ~~~
C226696 wrote:
這個沒錯,我是這樣...(恕刪)


1.如果你是這樣談的話,那就是要確認清楚 合約書內寫的坪數跟你當時談的坪數是否相符

如果不符合,但是您又是簽空白文件的話......

那就兇多吉少了

如果相符,那這個部分可以直接跳過

2.台灣交易習慣,車位本來就是以<個>為單位計算

5坪車位也是 一個多少錢

10坪車位也是 一個多少錢

難道如果它合約寫賣你一個20坪的車位,你會補給他差額嗎?

除非!!你能舉證說當時銷售時他用說的用寫的表示車位一個10坪所以你才購買

導致你資訊錯誤判斷錯誤,按照民法的規定說不定可能有機會可以解約

(機會不大 因為1.你要舉出證據 2.交易習慣是 個 為單位 並不是坪數)

不過喔,建商可以說 那車位不買就算了,房子合約仍然成立,你還是要乖乖付錢

3.申訴喔

當然可以去申訴試試看囉~

找記者,去縣市調解委員會,去法院,有很多條選擇唷~

只是喔,還是看不懂你所謂<被坑>,到底是哪裡違法了......

4.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建商有義務要準備(出示)分坪表

但是沒有法條規定建商要將分坪表連同合約書<一起同時>交給客戶

既然你是買方,當然有權利去索取囉

只是喔,大部分人都看不懂,就算是正在執業的代書可能也看不懂

更何況是一般老百姓們






突然想到,建商蓋的合約書,確實也是有可能蓋錯啦,說不定你的車位真的有10坪咧

可以請代銷人員確認一下

C226696 wrote:
這個沒錯,我是這樣談的!!!
我的代銷只說他們分大車位跟小車位,大車位B1樓一個是多少,小車位B1樓一個是多少,B2樓的話則是多少這樣!
並沒有說車位正確坪數!!!我的代銷只說"個",是後來合約書印好坪數後,才發現我的坡道平面車位坪數怎麼才3.X平!!!!
所以我才會上來求解,這樣的話,那代銷算故意隱瞞事實嗎? 我是可以申訴的嗎?
解約我也不期望了!!!只求解看是否有機會退回些被坑的價款?


不知你是上來討教的還是只是來取暖的,
車位本來就是用"個"來計算的,
本來就沒有人來用坪來計價的,
不了代銷故意隱瞞哪個事實?
也看不出你哪裡被坑錢?
不知你能申訴什麼?

看看 ~ 這應該是正確的合約書 ~~ 參考一下





C226696 wrote:
這個沒錯,我是這樣...(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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