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hm wrote:
立意非常良善啊!應...(恕刪)
個人猜想, 這是考慮到退休年齡的結果
倘若把下限降低, 會產生一堆好手好腳卻不事生產, 只在以房養老
那對整個勞動市場, 將會有不良影響
至於真正無能力工作者, 或許未來可以有條件放寬年齡限制
但政策伊始, 尚需要時間摸索
yc168 wrote:
您有辦法正面回答問題嗎?
還是只能不斷的顧左右而言他?
那是看對手
總不能拿大砲來打蒼蠅嘛! 您說是不是
好好拿出本事, 為自己的立場發言才是
yc168 wrote:
回到實質議題的討論, 分享一下以房養老的實際操作提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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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高齡社會來臨,合作金庫銀行昨天宣布推出國內首宗商業型以房養老「幸福滿袋」貸款,有屋族不必擔心未來「窮得只剩下房子」,可活化自有不動產,獲得安養所需資金,能在自己的房子內終老。
合庫金董事長廖燦昌表示,「幸福滿袋」貸款是一種理財服務,旨在將「房產轉換成現金」,幫助銀髮族退休後仍能領到穩定的生活費,維持生活品質。
政府過去曾推出公益型以房養老方案,銀行主管表示,當時是以政府預算及公益彩券的盈餘作為貸款資金,資格限制很多,包括獨居等條件門檻太嚴苛、導致乏人問津。
合庫副總程燕翼表示,這項方案的貸款條件寬鬆,只要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且名下有房產,就可辦理卅年期的以房養老貸款。若房產地段好,貸款成數最高可達七成,利率最低百分之二點一三起機動計息,第一階段先開辦大台北地區的以房養老貸款,預期明年全面開辦。
有屋族本來就可拿房子抵押借款,但以房養老貸款有何優勢?合庫個金部協理陳寬祺表示,銀行借錢一定要問「還款來源」,才能控管風險。高齡退休人士沒有固定收入,想要貸款「第一關就會被打回票」。
陳寬祺說,過去大家認為以房養老貸款,就是死後房子交給銀行,與國人的傳承概念有衝突,合庫的以房養老貸款,可讓獲得房子、年齡超過六十五歲的配偶也申辦以房養老貸款;也可以讓年輕的繼承人以繼承到的房子申辦房貸來還款,繼續擁有房產。
為保障貸款人的基本生活,合庫以房養老貸款設計,每月繳息不能超過貸款本金的三分之一。陳寬祺舉例,位於大台北地區價值二千萬元左右的房產,辦理卅年期以房養老,貸款七成,可借一四○○萬元,以利率百分之二點五來計算,貸款人每月可獲得貸款金約四萬元,但是每月要支付利息。
隨著貸款本金逐月累積,每月要支付的利息也愈來愈高,但到了貸款第十一年後,每月貸款扣除利息後僅餘二點七萬元,已達上限,之後每月繳息金額不再增加,差額累積至卅年貸款到期日再一併繳付。
新版以房養老貸款條件
‧年滿65歲,本人名下有房產。
‧依據房產價值,評估貸款額度、成數及利率。
‧透過律師協助,確保申辦人了解貸款內容及相關權利義務,將房產設定抵押給合庫,辦理貸款。
‧合庫每月給貸款人養老金(貸款本金),貸款人則支付利息。貸款本金逐月累積,貸款人每月要支付的利息也愈來愈高。
‧當利息累積至每月貸款本金的三分之一的上限時,貸款人每月所需支付的利息不再增加,差額則累積至到期日一併繳付。
‧若貸款人往生:(1)繼承人是配偶,可繼續以房養老。(2)繼承人或保證人願意清償本金及利息,則將房屋交給繼承人或保證人。繼承人有資金需求,可以同一筆房產向合庫辦理房貸,貸款清償貸款。(3)繼承人或保證人不願意清償本金及利息,合庫將房產拍賣並扣除本金及利息,餘額交給繼承人。(記者沈婉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