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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精打細算是好事,但算到兒女身上就不對了

不合理1,有版友說過了...
很久前那來30年房貸,也沒有寬限期

不合理2...只剩十年很划算??

再來若中間有重估增貸,只剩十年??
搞不好每月本息比兒女各自租房加起來多
可不見得划算

不說中南部,北北基尚有跌谷底未能翻身的地區
誰說只剩十年很划算的
(更機車一點是子女現在負擔房貸時父母居然跑去重估增貸)


不合理3..分母應為4,非2

兒女成年,夫妻倆尚有工作能力確不負擔房貸
應該是四人對分,不是子女獨力承擔

不合理4..稅稅平安,遺產學問大...

也有人說了,夫妻不過戶給子女的情況下,
日後還得付遺產稅

另外除非生前處份好,子女可是有特留份的
打特留份官司後,不拿房只拿錢也是可以的...


只能說這對夫妻算計子女很精,子女沒看出父母的話術
地點好,父母沒gy去增貸就忍一忍,地點差,搬出去海闊天空
我想學貸不用討論,已經是現行的事實。
再到房貸,雖然現在還不常見兒女負擔,但未來會很常見。
事實就是如此,高學費高房貸,父母要負擔家庭生活開銷已經很辛苦。
(低薪、高物價就是如此,不用再挖苦說是那些人不爭氣,全台過半數都不爭氣)
從小灌輸小孩正確的觀念。現在50歲的人也是這樣的觀念,他們小時候家裡窮要念書沒錢也要去工作賺錢。
以後的小孩也一樣,跟外國一樣要念大學以上自己去賺去貸款。
房子老爸老媽都還背一屁股債,小孩也要幫忙還一點。
相信這樣的觀念絕對能幫助你的小孩。
不會長大了還窩在家哩,反正從小到大父母都照顧得好好的。
到時候叫他要努力工作、賺錢養家。他都聽不進去了,反正失業回家窩著也餓不死。
我媽30年前花220萬在天母買了一戶電梯華夏,
房子陸續有借款,雖然還欠銀行150萬,
但房價翻了10倍,算到兒女身上也不可能虧啊!!
我媽媽從小就給我一個觀念:橋歸橋,路歸路,該她幫我出的錢,幾萬幾十萬她都會出,該我自己付的錢,就算只是先幫我墊100塊她都會跟我要

這不是跟子女計較,這是培養子女的責任感

看了一些網友的回應,覺得難怪現在的年輕人一點責任感都沒有,媽寶一堆

monnandodo wrote:
我媽30年前花220萬在天母買了一戶電梯華夏,
房子陸續有借款,雖然還欠銀行150萬,
但房價翻了10倍,算到兒女身上也不可能虧啊!!

台灣過去30年高度經濟成長的經驗如果現在還可以一樣再持續30年的話,你的論點就沒錯。

jettyang wrote:
看了一些網友的回應,覺得難怪現在的年輕人一點責任感都沒有,媽寶一堆

+1! 看了一些人的回應,真替它們父母悲哀啊! 當初應該射在衛生紙的~~~~~

綠色終結者二代 wrote:
+1! 看了一些人的回應,真替它們父母悲哀啊! 當初應該射在衛生紙的~~~~~


如果你覺得生兒育女是在施恩惠給子女的話,麻煩請你盡量射在衛生紙上,誰被你生出來誰倒楣

不論是父母對子女的付出還是子女對父母的付出都應該是不求回報的,更不要說是去算計對方,父母算計子女的錢,或子女算計父母的遺產,這個故事卻是:父母在算計子女的錢,然後還教育小孩如何算計自己的遺產,全部的事情都不是建立在愛上面,也教給孩子錯誤的價值觀
居然還有人要跳出來挺,我們的社會病得不輕
赞成父母的想法,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要就自己争取。
连这个都做不到或无法自立(搬出去自负生存费用也是自立选项),就不懂得珍惜也难以在竞争社会上胜出。

maykokao wrote:
不合理1,有版友說...(恕刪)


應該是重估增貸加寬限期. 只是為了保留現金在手上去付銀行利息不太合理(除非另有用途)
至於子女付擔房貸或孝親費合理,金額又跟在外租屋差不多時沒什麼不對的.
若是孝親費,跟遺產扯不上關係.子女都成年了,還是要靠自己.父母願不願意支助不是必要的
如果覺得不合理, 放棄繼承就可以了, 債務不會上身, 房子自然有貸款銀行幫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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