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前那來30年房貸,也沒有寬限期
不合理2...只剩十年很划算??
再來若中間有重估增貸,只剩十年??
搞不好每月本息比兒女各自租房加起來多
可不見得划算
不說中南部,北北基尚有跌谷底未能翻身的地區
誰說只剩十年很划算的
(更機車一點是子女現在負擔房貸時父母居然跑去重估增貸)
不合理3..分母應為4,非2
兒女成年,夫妻倆尚有工作能力確不負擔房貸
應該是四人對分,不是子女獨力承擔
不合理4..稅稅平安,遺產學問大...
也有人說了,夫妻不過戶給子女的情況下,
日後還得付遺產稅
另外除非生前處份好,子女可是有特留份的
打特留份官司後,不拿房只拿錢也是可以的...
只能說這對夫妻算計子女很精,子女沒看出父母的話術
地點好,父母沒gy去增貸就忍一忍,地點差,搬出去海闊天空
這不是跟子女計較,這是培養子女的責任感
看了一些網友的回應,覺得難怪現在的年輕人一點責任感都沒有,媽寶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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