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chulee wrote:將房子拿去抵押...現金你拿..讓這筆變成負債.. 哈哈+1雖然我也覺得樓主這種要繞過姊姊想法不是很....但如果真單純要討論"如何繞過姐姐"我想到的也是讓房子變成負債至於貸出來錢的部分要消失是很簡單的只是這是爛招只能解決法律上問題無法解決人的不爽慎用建議還是把問題攤開來面對
番茄2011 wrote:這幾年家母身體很差 可能時日無多而老家過去曾經有被抵押貸款 但前年我拿出自己積蓄還清所有貸款而可以繼承的人只有我跟姐姐 但是姊姊財務不佳母親不放心 加上我還清貸款 所以家母希望把房子過給我 假設公寓值 1000萬姐姐可以分 500萬你可以分 500萬假設抵押貸款 200萬,如果貸款的錢是姐姐拿走那她只剩下 300萬可以分你可以拿 700萬如果貸款是本來買房子時的產生的,貸款是你付的,那 (1000 - 200) / 2,那她可以分 400萬你可以拿 600萬但是如果你的學費、家裏的生活費她也有負擔,這個問題就變得很複雜。人心是很複雜在分產的問題上尤其是不動產不是現金,會增值或貶值這又會成另一個地雷
看來媽媽是屬意留給你,如過自己已經有房子了,何不把舊房子直接賣掉,拿現金,長輩還在世時,他的現金要怎樣用都是他的自由,可以每年免稅額度贈與給你,也可以買保險受益人給你,甚至私底下塞錢給你(沒有匯款紀錄也查不到),都比往生後訴訟好。另外媽媽也可以請律師寫遺囑,就算有特留分規定,主要財產還是你的,因為媽媽有權指定一半的財產給任何人,剩下一半才是特留分,特留部分則是所有子女來分,你還可以再分到特留分的一半,也就是說若只有你跟姊姊,只要媽媽願意指定遺產,你可以分到3/4 ,這樣應該夠多了。最好的方法就是由媽媽找律師討論並遵照他的意思立下有效遺囑,省的以後曠日廢時的訴訟。手心手背都是肉,雖然姐姐的財務狀況不好,但並不代表他無權分產,所以家族好好討論再說吧。
j94029 wrote:你這不孝子 母親尚在...(恕刪) 唉 老一輩的觀念無誤生前趁意識清楚就要先規劃好了,人家歐美行之有年,為什麼兄弟姐妹會吵翻天,因為一家之主離開了,財產如何分配每個人都有想法。真正能決定事情的人已經駕鶴西歸!才會造成兄弟自相殘殺。能處理不處理!也不過就是把責任丟給子孫,自己眼睛一閉腳一伸什麼都看不見。講難聽點這是最不負責的做法,也最沒擔當的家長如果家長不想處理就霸氣一點全數捐給慈善,少在那邊裝清高留點錢讓子孫互信殘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