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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我是不是應該早點辦理過戶


vincetseng wrote:
直接買賣不行嗎? ...(恕刪)


這個不行吧??差額500萬查到還是叫贈與的喔
chuchulee wrote:
將房子拿去抵押...現金你拿..讓這筆變成負債..

哈哈+1
雖然我也覺得樓主這種要繞過姊姊想法不是很....
但如果真單純要討論"如何繞過姐姐"
我想到的也是讓房子變成負債
至於貸出來錢的部分要消失是很簡單的

只是這是爛招
只能解決法律上問題
無法解決人的不爽
慎用
建議還是把問題攤開來面對
很多人到了分家產的時候~~都是把房子賣了~~這樣真的省很多事情
番茄2011 wrote:
這幾年家母身體很差 可能時日無多
而老家過去曾經有被抵押貸款 但前年我拿出自己積蓄還清所有貸款
而可以繼承的人只有我跟姐姐 但是姊姊財務不佳
母親不放心 加上我還清貸款 所以家母希望把房子過給我


假設公寓值 1000萬

姐姐可以分 500萬
你可以分 500萬

假設抵押貸款 200萬,
如果貸款的錢是姐姐拿走
那她只剩下 300萬可以分
你可以拿 700萬

如果貸款是本來買房子時的產生的,
貸款是你付的,
那 (1000 - 200) / 2,那她可以分 400萬
你可以拿 600萬

但是如果你的學費、
家裏的生活費她也有負擔,
這個問題就變得很複雜。

人心是很複雜
在分產的問題上尤其是
不動產不是現金,會增值或貶值
這又會成另一個地雷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看來媽媽是屬意留給你,如過自己已經有房子了,何不把舊房子直接賣掉,拿現金,長輩還在世時,他的現金要怎樣用都是他的自由,可以每年免稅額度贈與給你,也可以買保險受益人給你,甚至私底下塞錢給你(沒有匯款紀錄也查不到),都比往生後訴訟好。

另外媽媽也可以請律師寫遺囑,就算有特留分規定,主要財產還是你的,因為媽媽有權指定一半的財產給任何人,剩下一半才是特留分,特留部分則是所有子女來分,你還可以再分到特留分的一半,也就是說若只有你跟姊姊,只要媽媽願意指定遺產,你可以分到3/4 ,這樣應該夠多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由媽媽找律師討論並遵照他的意思立下有效遺囑,省的以後曠日廢時的訴訟。手心手背都是肉,雖然姐姐的財務狀況不好,但並不代表他無權分產,所以家族好好討論再說吧。
vincetseng wrote:
直接買賣不行嗎? ...(恕刪)


二等親買賣視同贈與 國稅局一樣討稅
法律有保障特留份給女兒 繼承尚未發生 若提早先做拋棄繼承 效力未定哦,也就是老媽死亡的時候,繼承發生才有拋棄繼承的決定效力
你這不孝子
母親尚在就在問這種問題
姐姐畢竟也是家庭的一份子

前面有人說了
比較有情理的方式
應該是處分後 扣掉你的支出 在跟姐姐平吧

這樓會蓋的快
跟八點檔劇情大家愛看的原因 差不多。。
前天才有兄弟相殘的新聞
j94029 wrote:
你這不孝子 母親尚在...(恕刪)



唉 老一輩的觀念無誤
生前趁意識清楚就要先規劃好了,人家歐美行之有年,為什麼兄弟姐妹會吵翻天,因為一家之主離開了,財產如何分配每個人都有想法。真正能決定事情的人已經駕鶴西歸!才會造成兄弟自相殘殺。

能處理不處理!也不過就是把責任丟給子孫,自己眼睛一閉腳一伸什麼都看不見。講難聽點這是最不負責的做法,也最沒擔當的家長

如果家長不想處理就霸氣一點全數捐給慈善,少在那邊裝清高留點錢讓子孫互信殘殺
chuchulee wrote:
將房子拿去抵押......(恕刪)


我代表銀行公會謝謝您提供意見,讓鄉民給我們賺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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