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不需給紅包,因為下次託他找房子,搞不好一樣低價高賣給你.為何想跟仲介交朋友?有利益他自然會提供服務,即使數十年老友與親人,還常常發生認識比較貴的事,這種層次的"朋友",怎麼可能利益分享?樓主自問一下,會因為交了這個仲介"朋友",因此下一次房屋交易,每坪多兩萬買,或少兩萬賣?如果樓主覺得不會,又怎麼認為這個敢開口要紅包,性格貪得無厭的仲介"朋友",會願意?
為什麼要給?如我的朋友說的, 有好康的物件, 房仲一定自己吃或是親人吃... 它們沒所謂的朋友...你的仲介處理完這個物件, 就已經結案, 不會理你了...買賣東西, 白紙黑字寫清楚, 該給就要給... 但是額外要求, 就不需要再考量裡面...你不給, 仲介也拿你沒皮條, 裝死就對了...
您的房仲業務若是加盟體系的業者,大多數獎金是業績的50%,表示您所負擔4%中的2%已經是他的獎金了,多要那兩萬,是不合理的。且您已經付了4%付到頂了,算超級好客戶了。個人覺得不用多付。除非,您跟您的房仲業務感到非常投緣,那我就沒話說。
我覺得某些人其實可以不用這麼腦補小劇場.......我只是好奇你是賣的多便宜???我本身也是仲介~但我很不恥收紅包這件事情 還是仲介主動跟你要我覺得更可笑~這種人無論專業領域如何私德這部分 絕對是大扣分 這種人也不用跟他交朋友多找些正派的仲介吧
1、上道的人會給,不上道的就不會給。2、有幫忙提高價錢就是有功勞,討個茶水錢喝沒什麼。3、仲介費歸仲介費,紅包歸紅包。現實生活中塞紅包的事情太多了。4、不給當然也不會怎樣,不過日後再合作時,別指望對方對你的事情盡心盡力。做人不要太會算,22萬拿1萬已經很客氣了。
jackie200 wrote:請問仲介收了4%,...(恕刪) 簽完約就沒甚麼好說的...介紹買方算中人 中人費應該是仲介自己吸收...要給不給就看你自己的心情了 可給可不給 只是這規矩有點不對...